[公告] 原创文定义-新增例外办法

楼主: neves (总有刁民想害朕)   2016-08-10 20:30:14
由于原创的蓬勃发展,原有的原创定义可能不符合现实需求,需要修正或增加条目
目前的原创定义,基本上不会修改,但版主群希望能针对现实需求做微调,
主要是增加例外 (像蝴蝶就是原创板的例外)
我跟ShellQ稍微讨论了一下,关于原创定义的修正办法
如果有希望新增的例外,将按照此办法做为修改依据
目前原创板上常驻人数约为170~230左右,因此以下数字以200人做标准去评估
作者: xio (马拉)   2016-08-10 21:03:00
觉得用闲聊有点不明显,感觉两个都可以由板主设定公告?因为量应该也不会很多,票数5以下应该也还算明确的规定?其实一直蛮好奇当时禁止blog、论坛、bbs的想法?现在的感觉像是网络小说板,感觉有时候也会有迷路文因为原创两个字误会,觉得同人就不是原创之类的其实应该是相反,以为台轻是原创这种...XD 举例不好y
作者: ShellQ (愉快的洛毛)   2016-08-10 21:12:00
当时禁止BBS不清楚 但论坛有些是属于盗版范畴
作者: xio (马拉)   2016-08-10 21:27:00
就是需要连署的情形应该不多,二次投票的设定也还算明确,感觉板主直接处理,下面推文大家直接+1+1这样比较方便?
作者: alisha2224 (霂楠)   2016-08-10 22:05:00
我觉得原创标准首先以网络连载,并且能在网络上看到完结(那种只放几章试阅的不算)至于其他网站分不太出来是否原出处会有点争议 因为现行网站都会有签约独家作者不会一文多发,BBS部落格都可以就会变很多~
作者: plusonezero (本草纲目科属种)   2016-08-11 00:31:00
我自己比较倾向本板变成网络小说向,“原创”这个词其实我不太喜欢,感觉不够精准,就像1F说的,同人又怎么能叫“原创”呢?原创风格、元素又是什么?蝴蝶的文风老实说我是感觉不出什么“原创味”,而且原创也只是当初四月天、晋江这些盗版言小的网站,为区别言小而给的词汇罢了所以二次投票应该不是硬性规定的?除非人数差距小于或等于5且有人提议再次表决?
楼主: neves (总有刁民想害朕)   2016-08-11 00:55:00
对 不是硬性规定 需要有人提出重新投票 并且10人附议
作者: plusonezero (本草纲目科属种)   2016-08-11 01:06:00
再问最后一个问题(超烦,是不是连署成立后的讨论板主会自己开讨论串?连署支持/反对的板友,需要附上支持/反对理由?
作者: Sapphirism (深渊)   2016-08-11 09:06:00
我其实没有办过连署@@ 所以连署内文有一定格式限制吗? 现在就可以开始了吗?
作者: hushe040726 (紫苓)   2016-08-11 13:29:00
名词解释同人、原创、二创其实有各自的解释同人包含所有非商业的东西,有原创也有二创
作者: lithin37 (★梦星太太☆我爱妳)   2016-08-12 07:23:00
要考量创版历史阿 当年会跟言小版分家也是有原因的同人我倾向是二次创作(套用已有设定) 也有同人走贩售那就算商业物了0.0 除非要精确定义商业=官方(亲妈端)唔 随时代变迁 或许该考量其他版之区分性 重新定义本版这样的话 版名也可以思考换一个更贴切的了
作者: xio (马拉)   2016-08-12 10:46:00
可能诚如a板友所说的,现在限定的平台能比较轻易判断是不是首发,但在论坛的话感觉管理就不会像平台那样严格,就不知道该怎么判断了。不过有时候也很难说,例如作者在长佩发完后再po去晋江,或者龙马跟popo都发的也是有看过...
作者: akaao (郭嘉)   2016-08-12 12:31:00
推h大 同人是包含自创志的 名词解释 https://goo.gl/iQtuRC一般来说自费出版为同人志 商业出版社出版的刊物为商业志当然模糊地带多少也有 但基本上同人/商业不是从有没有贩售行为来区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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