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了许多文,还是有点不清楚
加上区公所那边负责的人态度不怎么好,问问题一知半解,所以来这里求救
是这样的,小弟我今年19 大一读到下学期大概4月多休学 想重考大学
大概五月收到体检单,当时指考准考证还没来,所以月底去做了体检,抽签的通知单昨天
刚寄来,因为这次指考时间准备没很充足所以想明年初再考一次学测
请问一下我要在抽签前还是之后去办延征?我要办理延征可以用指考的准考证办吗?还是
要等成绩出来?这样可以延到何时?
因为指考完离学测报名还有好几个月,中间这段时间要怎么处理?
手机排版见谅,恳请大大们相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