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剑指可以连锁前面那张剑指来无效
但为什么可以,实在是想不通
抹杀的指名者
此卡名的卡片1回合仅能发动1张。
宣言1个卡名才能发动。
从牌组将1张宣言的卡片除外。
到回合结束以前,以此效果除外的卡片以及原卡名和该卡片相同的卡片的效果无效化。
(前面连锁不计)
C1 剑指A
C2 剑指B
剑指B先解,把牌组的剑指除外
可是剑指B自己也叫剑指,为什么不会无效到自己?
为什么这边剑指B没事,却可以杀剑指A?
作者:
ridecule (ridecule)
2022-05-16 02:45:00效果处理完才生效 既然已经处理完了 就已经生效了 不能事后无效
作者:
G41271 (茶)
2022-05-16 06:01:00我的效果是无效自己,这样我到底会有效还无效
作者: DON3000 (><b) 2022-05-16 06:30:00
已经结算完了
作者:
hansenay (hansenay)
2022-05-16 07:07:00剑指有效了 剑指无效了
是剑指B通过>剑指A、B都无效 不是剑指B通过>剑指B无效>剑指A通过
作者:
Fritter (逍遥云)
2022-05-16 07:43:00除非将来出一张什么扶桌脚莽夫,可以2速支2000血从牌组送墓一张速攻魔法“视为同名卡的效果处理”之类,不然你讲的指交问题根本不会发生。
作者:
chadmu (查德姆)
2022-05-16 08:14:00难怪无敌怪都要写不受此卡以外效果影响写成不受所有效果影响就会变无限循环
作者:
ayubabbit (ウォロックが倒せな)
2022-05-16 08:56:00好像能力有的部分是发了就是发了?实在是看不懂游戏王的文本有的是发了就算无效还是有效 有的是发了无效就真的无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22-05-16 08:57:00
自体无效要先有效 否则盖著的泡影也会无效自己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22-05-16 10:24:00
是说 别再出复制效果的干牌了 一张VA已经够干了
作者: MH3310 (三音路) 2022-05-16 10:59:00
这个不会很烧脑 感觉你是想玩梗
作者:
alpho (Whyyyyy)
2022-05-16 11:20:00就泡影也不会翻开就无效自己啊
剑指B发动之后剑指到回合结束为止无效 所以剑指A无效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22-05-16 12:35:00
这样说起来 大岚不会破坏大岚自己 旋风也不能指定自己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22-05-16 12:52:00
新手时期我还真的口胡过别人 飓风吹飓风自己回手
作者: CHASELO (小子) 2022-05-16 13:13:00
一滴的效果就不是指定效果 故能无效不能被指定的怪
作者:
th123 (米菇)
2022-05-16 13:18:00一滴没有取对象啊
作者:
dddlabc (3D | abc)
2022-05-16 13:29:00其实我也想不透为什么 只能说背起来吧
作者: newdriver 2022-05-16 13:29:00
不能指定是防先指定对象才发动的卡片 如果先发动再选对象可以无视这个效果
作者:
th123 (米菇)
2022-05-16 13:32:00跟发动后无关 你可以直接去看原文效果 有写对象的才是取对象 没写的就不是 不能被选为对象的自然挡不住
等下 一滴本来就非指定 当然能啊会感到疑惑那很容易吃亏耶 这规则很基本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22-05-16 13:37:00
哪个大爷? 是把人打到喊爹的那个吗?
作者: CHASELO (小子) 2022-05-16 13:44:00
非指定就是非指定 效果处理时是选 不是指定
作者:
th123 (米菇)
2022-05-16 13:46:00我觉得不要用什么指定非指定就不会有误会的问题 日文是写取对象 只要没有取对象就不受不能去对象的效果影响 一滴是发动后“选择”场上的怪这回合效果无效攻击减半
虽然的确跟楼上讲得很像,但还是有所差别讲比较简单一点 你刚发动一滴时还没有要选人
作者: CHASELO (小子) 2022-05-16 13:48:00
正确来说不是发动后 是效果处理时才选无效的怪
以电脑来说 你发动卡得当下马上就要选人就是指定如果没有马上要选人 而是等连锁串到你时才选人就非指定,只是一滴通常不会被连锁才有这种错觉
作者:
th123 (米菇)
2022-05-16 13:50:00简单用火闪术式举例 效果是以场上一张表侧表示的怪“为对象”才能发动。那只怪兽破坏。之后自己墓地有三张以上魔法卡存在的场合,可以“选择”场上一张魔法、陷阱卡破坏。有去对象就是取对象 没有就不是 这样理解最简单至于取对象抗性 你就想我不能被当作对象 但不是不能被选择
作者:
BoXeX (心爱骑士团异端审判骑士)
2022-05-16 14:00:00别想那么多 这就是文字游戏
作者:
th123 (米菇)
2022-05-16 14:01:00那就是术语的不同而已 一种方式叫做以什么为对象 另一种是选择可以抗的就是要写出对象两个字 没写的就不行你想成他是 以XX为对象这句话的抗性就好 只能抗这句
游戏王的指定 是有特别定义的不符合的就不是指定发动时就要选的 才叫做有指定 才叫做有选为对象其他的一律不算 不管你觉得是不是
你在玩游戏时 就请按照游戏上的定义 逻辑 论述 判例来处理进行 不是用生活的认知来推导 不要什么都在那边K语言文字游戏
k语言我觉得最白痴的是XX时和XX场合,换个字强度差三倍
作者:
Fritter (逍遥云)
2022-05-16 14:30:00之前有人举点小姐为例,我觉得很贴切。你指名某小姐,当然就是“指定”特定目标,即取对象(指定)。反之你把所有小姐都请到面前,然后从中“选择”,然而在你在选完前都不知道自己会挑到谁,就是不取对象(非指定)。
游戏王"选择"姑且算是个取对象用语,尽管现在没在使用用中文去说明或教学时还是避免混用,选或挑选都好些
作者:
jazon (Perhaps, Love)
2022-05-16 15:59:00MD才入坑但是觉得这文字没问题啊
指定抗性翻成“不成为卡片发动时的选择对象”会不会比较好分,我带朋友分辨卡片取不取对象都是看选择是发动前还是发动后,虽然不知道有没有例外
就是那样,例外是卡片没复刻所以没这样写8期后应该都是那样写了
作者:
chuchu000 (chuchu000)
2022-05-16 19:33:00多遇到几次真觉得剑指太夸张强 难怪实卡限一 MD不知道什么时候跟进
实卡是因为BO3下 剑指先攻太强MD只有BO1 你下多剑指就是面对后攻废卡状况
作者:
chuchu000 (chuchu000)
2022-05-16 19:54:00我觉得还是强哎 他无效范围太大了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22-05-16 19:57:00
问题你要有single和match两个截然不同的构筑思维例如你只带灰G殒石gamma 结果人家都分隔泡影D鸟屋敷当然限1以后也不会出现抹指无效抹指的情形
作者:
chuchu000 (chuchu000)
2022-05-16 20:03:00我是都有带 灰G效分psy陨石泡影屋敷拿掉凤凰人 甚至会放一滴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22-05-16 20:05:00
放抹指只好都带 所以系统就要小
作者:
chuchu000 (chuchu000)
2022-05-16 20:05:00那劈下去 真的有结束游戏的感觉小系统本来就比较强可以放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22-05-16 20:07:00
例如闪刀或者闪刀以及闪刀现在相剑的系统也不大 坑和反坑和暴力解可以放一堆
作者:
chuchu000 (chuchu000)
2022-05-16 20:11:00闪刀那些限一限二卡证明了他的强度 解开她也不会放其他杂牌
作者: ChouYouZou (菸,酒,和咖啡) 2022-05-16 23:06:00
剑指悖论
这个应该只是逻辑问题而已吧 连K语言都不是他生效后的作用当然不会回去重新判断生效前的事情呀
作者:
jazon (Perhaps, Love)
2022-05-26 11:27:00今天就一场对面抹指我的抹指XD天玑->灰流->抹指->抹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