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虎口夺命风波:“舆论战”不能压倒法律判

楼主: Tuzki (兔斯基)   2016-10-26 19:4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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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口夺命风波:“舆论战”不能压倒法律判断
http://www.CRNTT.com 2016-10-23 16:19:18
上世纪80年代有个传播甚广的相声作品,叫《虎口遐想》,用“去动物园看老虎玩儿”
串起一连串社会现象,其中就包括园方救援的官僚主义,作者是已故作家梁左。
30年过后,相声段子里的不少调侃竟然一语成谶。7月23日,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自驾
游项目发生老虎袭人事件,随即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昨日出街的《南方周末》刊发调查
报道,复盘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并对围绕事件出现的诸多传言予以溯源。
事件发生伊始,由于相关信息资讯的缺乏,(现在看来)也包括某些身份可疑的匿名爆料误
导,一边倒地出现对游客一方的批评,最有代表性的观点则指向游客对规则的漠视,认为
“比老虎更可怕的是一个人对规则的蔑视”。彼时的讨论,尤其是对规则意识的阐发,即
便到现在大体也是站得住脚的,因为基本事实摆在那里,“可以确定的是乘客下车造成了
悲剧”。
然而,冷静、理智的公共舆论,不会也不应该因此就轻易推导出动物园方在此事件中完全
免责的结论。据《南方周末》报道,在此次事件中,涉事动物园“一些安全保障措施仍然
存在漏洞,风险和责任被转嫁到游客身上”。在一份入园游客被要求签署的《车损责任协
议书》中,涉及游客人身伤害责任的问题,据记者事发后亲身体验,游客入园时园方管理
人员用10秒宣读入园注意事项,并催促游客“快走”,而老虎袭人事件的游客一方则表示
,事发当天连这样的草率的“安全教育”也没有看到。
安全教育形同虚设,入园后被园方事后宣称的“禁止下车”警示,事实上也是“一会儿不
可以下车,一会又可以下车”,猛兽区与休闲区交错。宣称安全有保障的野生动物园,甚
至连一支麻醉枪都没有,只是“正在申请”。不仅如此,在老虎袭人发生后,园方的巡逻
车被指疏于救援,只是在一旁以轰油门、鸣喇叭的方式“共同驱虎”。值得注意的是,在
老虎袭人与工作人员下车救人之间的时间间隔是16分钟,而在法医鉴定的报告中,游客死
因为“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而非被老虎袭击后马上死亡。
不守规则的游客,不让下车却下车了,负有安全保障职责的园方,安全告知与救援措施漏
洞百出,还原此次事件,显然不仅是“不守规则的人自己作死”那么简单。《侵权责任法
》第81条规定,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
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此次虎口夺命事件中,涉事动物园所坚称的不负任何责任,
并无充分的法律依据。更为吊诡的是,围绕虎口夺命风波所出现的一些并非事实的传言以
及经过精心剪辑的监控视频,对游客一方进行了标签化和抹黑。南周调查发现,“事发后
当晚,有可疑人员主动向至少两家媒体报料,内容多指向下车游客的责任”,这里所称的
可疑人员,一位是涉事动物园工作人员,另一位则自称是动物园前员工。一桩需要通过司
法予以明晰责任的民事侵权纠纷,在动机可疑“舆论战”引导之下,规则之论客观上压倒
了原本并不相斥的法律责任分配讨论。
游客不守规则,不代表园方完全免责,哪怕不守规则的人理所当然该为自己的死伤负主要
的责任,也不意味着纠纷的另一方可以因此就置身事外。2015年8月,易勇刚等三名成都
籍游客在三亚大东海景区意外溺亡,由于游客存在明显过错,一审一度驳回游客方所有诉
讼请求,但2016年8月的此案二审判决,法院部分支持了有过错的游客方诉求,认定景区
“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承担部分责任”。游客不守规则、有过错,与景区是否尽到安全
保障义务,需要综合具体案件的事实、证据去做法律判断,这是虎口夺命风波中需要重申
的立场,也是舆论众声喧哗中的必要提醒。(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 bigred   2016-10-26 20:25:00
https://youtu.be/ySNcK_4Ah20姜昆代表作之一
楼主: Tuzki (兔斯基)   2016-10-27 10:05:00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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