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 战胜国转移国籍奖励办法

楼主: kimku (吼)   2009-03-08 17:36:08
亲爱的玩家您好:
为了鼓励战胜国方转战他国活络人才流通,
并尽可能达到各国实力平衡的目的,
自即日起实施以下战胜国奖励办法,敬请特别注意:
办法说明:
天下统一后胜战国方所有45级以上角色,
只要是抢先前100位使用国籍变更券,成功移转至任一战败国方,
便可于活动结算日获得奖励品。
资格条件:
1. 天下统一时,所属国家为胜战国。
2. 需为45级以上,并且抢先在前100位完成变更国籍的角色。
3. 活动结算日时,角色所属国籍需保持为败战国之一。
奖励品内容:
符合条件资格的角色,可于活动结算日获得【国家功臣证书】30个。
※活动结算日为结束天下统一状态(3日)后的第一次定期维修日。
注意事项:
1. 天下统一后,隔日凌晨六点起,各国首都连续三天会贩售国籍变更卷。
2. 国籍变更卷购买后,使用期限为24小时,过期将会消失请把握时间。
3. 如前一百名有不符合资格者,则由一百名后的角色依序递补。
4. 如同帐号内不同的角色皆符合资格,则以第一个使用的角色为主。
5. 官方将保有最终修改权力,并可依实际情况予以增删、
修订或变更活动办法,敬请随时注意官方网站公告讯息。
http://xt.gametower.com.tw/News/contents.aspx?an=35266&nt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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