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文学作家组务版版规

楼主: markwu123 (單身旅記與日光傾城)   2015-01-13 22:49:43
文学作家研究院办事处看板规范 20150113
1.本看板为国家研究院文学作家研究院组务板,专版专用,非相关文章请勿发表
2.[申请]类文章不得回文,[公告]、[判决]类文章非组长不得发表或回文。
非作者与版主同意,不得转录文章。违者半年水桶
3.申诉版务时,请用[申诉]标题。被申诉之版主需于七天内回复。两造双方
进行意见阐述时,请用[答辩]。违者删文。时间亦不重新计算。完成答辨
后另一方亦需七天内回复。
4.组务宣布判决后,若有不服请依规定于本板提出再审之诉。
对本组判决未依程序异议之文章一律删除,再犯则劣文退回处分。
5.[问题]标题供使用者对组务发问使用
[建议]标题供使用者对组务提出建议。
[政见]供本组组长或板主候选人发表政见。
6.不服处分者请寄站内信向组务板板主沟通,再不服得至AboutBoards板提出申诉。
markwu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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