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翻自“流血的魔术,最强的演技”一书
第一章 以职业摔角为名的表演─“猪木vs比尔罗宾森”一战的内幕
决定职业摔角比赛的胜负是比赛设计师(Matchmaker)以及裁判的工作。
话虽如此,拥有绝对权力的只有比赛设计师,裁判只是听从指示来向双方选手沟通协调。
事实上,我(Mr.高桥)不只担任过裁判,也曾经担任过比赛设计师。
对近期的摔角迷来说(本书出版于2003年),
大概都会认为“现场监督”长州力就等于新日本职业摔角的比赛设计师。
自从长州力卸任之后,比赛设计师就变成以蝶野正洋为中心的合议制。
还有,从很久以前开始,次重量级的比赛就是由兽神雷霆莱卡担任比赛设计师一职。
比赛设计师会安排一整天的对战卡司,并决定所有胜负。
至于比赛细节的安排程度则是依各案处理,
要用怎样的招式结束比赛有时候也可以由裁判单方面决定。
裁判收到比赛设计师指示之后,会再向双方选手传达输赢安排。
通常不会口头交代,
而是会以“拇指向上”来告知选手于本次比赛扮演赢家,
反之则是以“拇指向下”来告知选手扮演输家。
在我担任主要裁判的时期,除非有特别的要求,
互为对战选手的外国人以及日本人在赛前不能彼此见面。
这是猪木为了避免双方太过熟悉而使得比赛失去紧张感所制定的方针。
所以呢,赛前我总是在会场走来走去,
来回日本人以及外国人的休息室传达指示,就像是传令兵一样。
若是属于重要的第一次对战或死亡赛这种特殊比赛,
为了让整体进行更加顺畅或解决疑虑,则会直接找参赛选手讨论。
有时候猪木会私底下直接拜访外国人选手的宿舍,
或是在我的房间里跟外国人选手一起进行三人讨论。
举例来说,
猪木跟比尔罗宾森(Bill Robinson)唯一一次的单打赛就是以上述方式进行讨论。
很多人都说那场比赛是“名胜负”,
但对我来说,如此流畅的比赛应该要归功于二人的“名演技”。
双方的出招一次都没有失败,一个接着一个,
就像流水一样顺畅,不知不觉地就过了六十分钟。
有人认为那是场能够象征“强势风格”(Strong Style)的比赛,
但如果所谓的强势风格是指真正的战斗的话,那场比赛可说是强势风格的相反。
用那样华丽的招式来决定胜负,这是在格斗技的世界里不可能发生的事。
猪木与罗宾森的比赛流程安排是在一开始就已经决定是平手的状况下所进行的讨论,
因此完全没有产生任何不愉快或争执,
就只有针对比赛中最精采的部分要如何安排来讨论而已。
然而,在那之后,
不论是猪木、我,甚至是到新日本职业摔角全体上下的人都对罗宾森感到非常愤怒。
因为罗宾森在跟猪木的单打赛后马上被招募到全日本职业摔角去,
并且跟马场完成了一场单打赛,更重要的是,他输给了马场。
虽然在那之后罗宾森就很少跟马场打比赛,并转向以巨无霸鹤田的宿敌来被安排出赛。
不过,对马场来说,那就是为了要证明“我比猪木强”而安排的单打赛吧。
这样的情形也发生在与大木金太郎之间的比赛。
猪木在输给大木金太郎之后,马场也招募大木去全日本打比赛,并且也赢了大木。
由于赢得比赛能够让选手更加耀眼,
即便马场与猪木二者都是日本职业摔角界的高墙,
但马场仅仅透过数十分钟的比赛就能让猪木黯淡无光。
从与罗宾斯之战,到大木之战,
马场完全不掩饰自己的行为跟想法,反倒是完全展现出与猪木的竞争意识。
先不说大木之战,
罗宾森能够被安排与天下第一的猪木平手,这已经是对外国人选手最好的待遇了。
我并不晓得当初全日本是是提供怎样的条件来招募罗宾森,
如此践踏新日本的门面,尔后又加入了全日本的阵营。
这对当时的新日本来说,真的是很令人火大的行为。
不过,就现在已经离开新日本的我来说的话,
对一切都以商业运作至上的外国人来说,这似乎也不是什么不对的行为。
收到了怎样的报酬就提供怎样的服务,这也是罗宾森备受好评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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