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一下我的看法,先说结论:我认为这球本来就不该判点球,而且奈获得的点球也不该
判,反而是上半场那个先压住人然后抬脚到人家头上的阿根廷后卫,那球才该判点球。
其实是否该判点球情况百百种,说到底就是符合两种精神: 得益原则 和 比例原则
从这个例子来看:
第一:这次的进攻奈球员是否有明显的机会拿到球或直接攻门?答案是否,因为明显是阿
根廷后卫先抢到点,奈球员没有明显机会碰到球。
第二:若后卫顶出后没有碰到手奈球员是否有明显机会打门?答案也是否,这球阿根廷后
卫顶的方向若没碰到手奈球员也碰不到。
第三:最重要一点,因为这次手球奈球员获得了禁区内打门机会,并且完成打门了(但没
踢进),依得益原则奈球员已经因这次手球获得利益了,裁判再判一个点球给奈就等于因
这次的手球奈球员获得两次极佳的打门机会,这不符比例原则,所以不该再判点球。
常看比赛的朋友应该也有机会看到,举个例子:进攻球员A带球入禁区有明显打门机会
,但被明显犯规,如果A直接倒下,那毫无疑问就该判点球,但另一种情况A虽被犯规但没
有倒或只是不稳但最后完成了打门但被挡出或踢歪,第二种情况A倒下了但进攻球员B得到
球并完成了打门但没踢进,这两种情况下裁判通常不会再判点球,你说这不是禁区内犯规
吗?裁判也觉得是,但为何不判点球?裁判会说因为你或你队友完成了打门,所以我不会
再判点球,依据的就是比例原则,一次犯规裁判让比赛继续进行并且进攻防有机会打门并
完成了,不该再给你禁区内打门机会(点球),但若裁判觉得刚才犯规若过于凶狠裁判还是
可以补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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