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有没有人有此类相关资讯可以分享,现在跟这里的资方有工作条件上的冲突,反应之后就被开除了。
大概内容:
在人力银行打广告,但广告不实;当地资方不承认当初承诺;每天加班、加班没有加班费、没有休假,完全压榨劳工,导致台湾人集体离职;应征外场、录取外场,但到当地才请你做内场,反而被对方说因为之前说有做过内场而骗录取。
后来想说,算了学一点算一点,但因为制度真的太差,毫无管理可言,导致员工一一离职,人力本来就不足了!现在就是更不足!所以一人上整天班(10:00-23:00或更晚)更是家常便饭。因为条件跟在台湾讲的不一样,也像他说的有问题就提出,但提出之后就是:有问题走、没有问题留。
后来资方不沟通,说只透过律师谈,朋友帮我在网络上尽可能地查了相关资讯,而我在收集有利证据。毕竟涉及跨国,所以更加复杂,有没有好心法律人,想请教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