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有不少人对于所得税都有疑问
我分享一下自己的例子,可能有跟大家相同或不同的部分(?
打工期间: 2014/11~2015/11 (实际工作期间只有8个月)
地点: 京都
老板因为之前没雇用外国人的经验,所以在网络上查了一下资料后
就提醒我要每个月扣20%所得税,之后有时打工时老板会跟日本同事说
“XXちゃん好可怜,要被扣20%税” 然后同事就会投来同情的眼光...
(同情我的话就给我钱啊(误)
因为被扣20%实在太重,所以后期我也有在别的地方兼差,就没被扣税
离职前有特别跟老板要了“源泉征收票”
去年11月初便到税务署询问是否可以拿回
人员表示:要在隔年1~3月办理申告
然后因为我人即将离开日本,他们跟我说不能把钱汇入我自己日本的帐户
要找个在日本的代理人并会汇到代理人的帐户(??!!)
万一无法在隔年办理,好像在规定的几年内都可以办,不管你当下是观光签还居留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