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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人赴日本度假打工注意事项
我国与日本为共同推动双方青少年交流,增进彼此之间相互理解,自民国98年6月1日起实
施度假打工签证制度,对象为18岁以上至30岁以下国民,停留最长效期为一年,期间可从
事旅游及打工活动以赚取所需生活费,每年名额为台日双方各2000人。
日本是我重要邻国,文化上与我相近之处甚多,又是世界上最先进的国家之一,向来都是
国人最向往的旅游国家,尤其自实施度假打工签证制度以来,我国人申请报名极为踊跃。
国内介绍日本的书刊杂志及电视媒体不胜枚举,因此我国人普遍对日本已有基本了解,多
数人亦抱持良好印象,但在国外度假打工,难免面临突发状况,因此,绝对有必要做好万
全的事前准备。我们准备这份“国人赴日本度假打工注意事项”,就是希望有助于您做好
事前准备,以便享有一个愉快又安全的旅行,并且体验日本生活的美好。台北驻日经济文
化代表处及各地办事处乐于提供您必要之协助。
台北驻日经济文化代表处
东京 2012年 5月
一、出发前往日本之前
(一) 申请度假打工专用签证
有意前往日本度假打工者,首先应向日本交流协会台北或高雄事务所申请签证。每
年申请分5月及11月两次,初步审查通过后,于同年6月及12月凭护照及相关证件申领签证
。签证有效期限为一年,自发证日起算,一年内必须前往,逾期失效;另可停留期限为一
年,自入境后起算。
(二) 医疗保险及意外险
以度假打工签证入境日本者,无法参加国民健康保险,因此该签证申请条件之一为必须向
国内外相关保险公司投保全年度海外急难救助暨医疗保险给付(倘投保为期半年之医疗保
险,于满期前务必再行申办展延半年)。由于日本医疗及住院费用极为昂贵,在此呼吁我
国人出发前务必确实办理海外医疗保险。
(三) 蒐集相关资讯
到日本度假打工,除了可以旅游兼打工外,亦可参加短期语文研习课程。出发前请您先全
面了解日本基本生活习惯,再确认赴日目的、预计停留时间长短等,并备妥必要生活旅费
。此外,最好事前妥善规划在日期间的主要行程。目前国内已有业者提供来日度假打工之
相关服务,请务必多方蒐集充分资讯。
(四) 通关及检疫注意事项
通关进入日本时,请勿携带肉类、水果、种子及动、植物等。如须携带上述物品,入关检
查时请务必在申报单上诚实填报,以免触法。详细通关及检疫注意事项、违禁品等资讯,
请参考日本海关网站http://www.customs.go.jp/kaigairyoko/。
二、居留日本期间
(一) 居留手续
依日本法律规定,在日停留时间超过三个月者,应向各地户政事务机关申请外国人
登录(2012年7月起,改向各地入国管理局申请在留卡)。
(二) 交通
日本铁路四通八达,电车是最方便的交通工具,在日度假打工期间,建议您可多加利用大
众交通工具,既准时又安全。
如您有需要在日本自行开车,可于抵日后持我国汽车驾照,向驻日本代表处或各地办事处
申请驾照日文译本,据以向日本各地监理所申请核发日本驾照(无须路考)。相关资讯请参
考交通部公路总局网站(www.thb.gov.tw)。
在日驾车为靠左侧行驶,上路前请先行了解当地交通规则。
(三) 工作契约
与雇主签订工作契约前,请您先充分确认工作的性质和待遇,并考量自己的能力和
体力是否能胜任。签约后,宜履约工作,避免中途违约,造成劳资纠纷。
(四) 最低工资
日本依各地区及产业性质,分别订有不同的最低工资。目前以东京都每小时837日
圆最高,冲绳县每小时645日圆最低。
(五) 自身安全
日本治安大致上良好,惟为维护自身安全,请您避免在郊区或偏远地区单独旅行、
落单夜行,或涉及风化场所。
日本的紧急电话与我国相似,警察请拨110,火灾请拨119,查号台为104。
(六) 生病就医
当您身体不适时,可就近寻找方便医院就医,原则上费用先行自理,再依投保公司
规定,索取诊断书或缴费证明等(保险公司倘要求我国驻外机构验证,请洽驻日本代表处
或各地办事处),据以向保险公司索付。
(七) 定期向家人告知行踪
为避免在台家人担心,请您务必定期主动与在台亲友联系,并告知目前工作地点及住址。
遇工作异动或更改住宿地点时,尤应主动告知在台家人。
(八) 遵守日本的法律
请多加了解日本相关法律,切勿从事非法工作,
(九) 与台北时差
日本全国较台湾快1小时,无日光节约时间。
(十) 驻日各馆处联络方式(护照、签证、文件验证等一般性事务)
驻日本代表处(东京) 81-3-3280-7911
驻横滨办事处 81-45-641-7736
驻大阪办事处 81-6-6443-8481
驻福冈办事处 81-92-734-2810
驻那霸办事处 81-98-862-7008
驻札幌办事处 81-11-222-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