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废除] WongKarWai

楼主: zhibb (ZHI)   2022-10-17 00:52:22
根据视听剧场组规,本板已达废除看板之标准:
  1.超过一个月无广告、转信文或是灌水文以外的本站文章发表
  2.看版与原来申请的目的不符合
  3.由该看板全体板主同意并于该看板办理一周以上之废板投票,
    过半数使用者同意后,至组务板申请废板者。
  4.一年内被列入两次待废者,第三次直接废除。
自列入观察名单后,至今未见改善,将执行废板程序,
后续看板将搬迁至本群组 Buzz_Museum 区,并设定唯读。
未来若有使用者欲领回本板,可依视听剧场群组规进行连署及申请。
视听剧场 代理群组长 zhibb
2022/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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