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只有我觉得判决不附理由很怪吗?

楼主: KAWABONGGA (硬梆梆)   2024-09-30 19:19:36
欸欸欸乳头啦~
不管ptt还是dcard还是其他论坛
只要被有管辖权的单位经审判后
直接发生禁言或禁止使用的效力
但相关信件内容只援引判断违规行为的依据
但对行为人如何的行为导致如何的违规却只字未提
让行为人死得不明不白
且不知标准在哪
恐怕下一次又会犯一样的错又重新入狱
且上诉审程序按照以往经验
除非是明显重大的瑕疵
否则想要翻案难如登天
因为你根本不知道自己如何违规
无法为自己为有效的辩护
更何况整个审判系统又无回避制度
难道只有我觉得这对被告不公平吗
难道没人觉得代表正义的天秤已失去其公信力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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