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篇判决书 111年度重劳诉字第1号 https://tinyurl.com/bp79wzp9
一个医院待了十几年的正职员工无理由被医院不续聘 告上法院
医院方在法庭上也真的不用说明不续聘的原因
只是不断强调医院本来就有合法不用理由不续聘员工的权利
结果竟然是医院胜诉 !?
国家在2019年宣布要推动医疗法修法,加速落实受雇医院员工劳动权益保障
https://www.mohw.gov.tw/cp-4259-46739-1.html
5年过去了 法案依然躺在箱底
在现代的华国台湾还有资方可以不用任何理由不续聘正职员工 这样合理吗?
鬼岛鬼事又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