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标题:母亲消失30几年!突现身要他扶养 法官判决出炉
新闻内容:
南投县张姓男子,其母亲在他幼年时即离家,父亲则酗酒常不见人影;小时候多年由祖父
和伯父养育,高中毕业即工作养活自己。而几无印象的母亲打官司要他负起扶养责任,他
则指母亲根本恶意弃养他,因此向南投地院请求免除扶养义务,法官认为其母从儿子幼年
起即无正当理由未负起扶养义务,因此准许张男免养母。
现年41岁的张姓男子,是因为从他幼年时就没见的母亲打官司要他扶养,才知母亲行踪,
而其母已73岁,近年来靠低收入户老人生活津贴,和劳保老年年金,每月合计约9000多元
过活,因这些钱无法维持生活,打听到儿子的下落后,打官司要他负起扶养母亲义务。
张男对母亲颇不以为然,向南投地院请求免除扶养义务,他表示,虽父母在他10岁才办理
离婚,但其实从幼年即不曾见过母亲,父亲则酗酒经常不见人影。他是和祖父及伯父一家
人同住,后来父亲在他10岁时带他搬走,与父亲同住后,父亲仍经常不见人影,他到高中
毕业即就业养活自己,对他而言,母亲有如恶意弃养,现在出现则像陌生人,请求法院免
除对母亲的扶养义务。
张男的堂姊也出庭作证,证实张男从小就境遇可怜,从小被丢来丢去,都跟她们住在三合
院。后来叔叔带着堂弟搬出去,但辗转得知叔叔仍常不回家,而从小就没有见过堂弟的妈
妈,堂弟的爸爸也很少出现,出现也大多是来要钱。
南投地院法官认为,张母从儿子幼年期就无正当理由未尽扶养义务,且情节重大,依民法
规定,准许张男免除扶养母亲义务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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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虽然听起来很像乡土剧剧情,但其实这种案例是真实上演着的..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