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只有用D卡,帮她代po,来看看乡民们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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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某公益团体
工作:身心障碍照顾教保员
年资:2
薪水内容:36000
(避免被发现所以薪水内容为虚构)
三节奖金:全薪1/4。9000元
因行政院会报告“身心障碍照顾服务资源布建计画(民国113年至117年)”在计划中身心障碍照顾服务之教保员薪资楼地板提高至37,700元(解决缺工问题)
主管表示因为目前个人薪资为36000不足37700但为符合规定,将每月预支1700的三节奖金补足37700元,待发放三节奖金时,会领取原本的三节金额-已经预支的薪水!
举例:
原本的三节奖金,全薪1/4
36000/4=9000
五月发放三节奖金
一月-五月已预支8500
五月发放三节奖金时仅能领取剩下的500
主管表示,年薪依旧不变 并没有损坏到我们的权益,甚至需要签一份薪酬给付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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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中,不只有一位同事被主管约谈这件事,但其他同事皆同意这样的调整方式…甚至觉
得是我大惊小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