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育婴留职停薪期满复职不可拒绝 近3年共罚

楼主: TPDC (Anxuan)   2023-05-23 19:07:51
育婴留职停薪期满复职不可拒绝 近3年共罚16件
(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23日电)劳动部今天表示,为确保受雇者育婴留职停薪期满顺利
复职,“性别工作平等法”规定受雇者依法申请育婴留职停薪期满复职,雇主不可任意拒
绝,近3年统计违法裁罚共16件。
劳动部指出,案件违法成立的裁罚金额为2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近3年统计,109年申
诉案件18件,进入评议11件,违法成立件数6件;110年申诉案件24件,进入评议15件,违
法成立件数7件;111年申诉案件19件,进入评议11件,违法成立件数3件。
劳动部今天召开例行记者会,针对受雇者依法申请育婴留职停薪保障复职议题进行说明。
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副司长王金蓉指出,“性别工作平等法”明定,受雇者依法
申请育婴留职停薪时,雇主不得拒绝或为不利之处分;育婴留职停薪期满后,雇主应让受
雇者回复申请育婴留职停薪时的原有工作。
但有例外情况,她说,除非雇主发生4种法令规定的情形之一,但是因此不能让受雇者复
职时,也要依法报经主管机关同意,并在30天前通知受雇者;此外,也应该要依照法定标
准发给资遣费或退休金。
关于上述4种情形,包含一、事业单位歇业、亏损或业务紧缩;二、雇主依法变更组织、
解散或转让;三、不可抗力暂停工作在1个月以上;四、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受雇者之
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供安置者。
她举例,有受雇者申请育婴留职停薪之前,担任某公司部门主管,复职时变成非主管,于
是向地方政府提出申诉;后来经过地方性别工作平等会评议,认为公司确实未依法让小陈
回复育婴留职停薪前的原有工作职位,因此认定公司违反“性别工作平等法”成立,并依
法裁罚,同时公布其姓名或名称、负责人姓名。(编辑:李亨山)1120523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305230239.aspx
作者: h228228 (大头)   2023-07-27 17:05:00
请红枣帮忙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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