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回一下,一周工时60小时
年薪应该税后要超过100万才合理
不然,其实可以不用去
至少要拿到公务员荐任9职等叙满非主管职的薪资
或是高于台北市基层警员,把工作加班时数填到满爆肝的薪资以上
我都不好意思讲,这种工作时数,也必须超过一个菜鸟法官的月薪才是合理
那种受雇律师的价码,根本就笑掉民间薪资的大牙
不然,根本不用去
好,我讲完了,自己斟酌
※ 引述《msis20 (Hi~)》之铭言:
: 好奇大家对于工作时数的忍受度,好奇多少
: 的年薪才能接受一周工时60小时?还是说无
: 论多少年薪都不肯屈就高工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