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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恋女呼喊80多次“不要” 性侵狼瞎掰:身体没有反抗
新闻内容:
〔记者张瑞桢/台中报导〕女子小芳去年(2022年)失恋,找朋友胡姓男子谈工作时,被
胡男性侵害,胡男却宣称是两情相悦,“当下气氛很好”,发生关系是“非常正常互动”
,不料,录音却显示,小芳当时连续呼喊80多次“我不要”,胡男却又瞎掰说,“她有说
不要,但她身体没有反抗”,台中地院不采信辩词,依强制性交罪判刑3年2月。
判决书指出,胡男与小芳(化名)是朋友,2022年3月9日晚间,刚失恋的小芳,到胡男住
处咨商工作时,被胡男强脱衣裤性侵害,小芳当时录音,持录音档报案。
检方侦查与台中地院审理时,胡男先后有3种不同说法,他先是宣称,当时气氛很好,双
方发生关系,都是正常互动,“她真的没有说不要,当下都是两相情愿”。
检方出示录音译文显示,胡男当时说,“这样摸一下也不行,想要满足一下内心的小欲望
也不行?”,小芳前后80多次呼喊“不行”、“不要舔”、“恶心”、“不要”等语,对
此,胡男改口说,小芳嘴巴说“不要”但身体没反抗,之后,他又改口辩称,“可能我误
会她对我有好感”。
台中地院认为,小芳一再表达“我不要”或“不要”,胡男犹未立即罢手,毫不尊重他人
性自主权,所为实属不该,另外,小芳案发后至医院,医师诊为有明显忧郁及焦虑情绪,
显示胡男犯行,对小芳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至于胡男的律师主张,胡男坦承犯行,犯后态度良好,并曾向小芳表达歉意,应依刑法第
59条规定,“犯罪情状可悯恕”减刑,法官却认为,胡男犯行并无可悯恕之处,不适用上
述减刑规定,且小芳无意愿和解,依强制性交罪判刑3年2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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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ltn.com.tw/news/Taichung/breakingnews/4210606
心得:
女孩都说不要80多次了
为什么台男还是要硬上
被压制后因为身体没有反抗?
台湾最美的风景果然是台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