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还蛮好奇大家对于“体谅弱势”的底线在哪里,是到纵然自己权益受损仍然要体谅弱势
的程度吗?大家真的对于体谅弱势如此抽象的词汇有一个具体的范围吗?
就这事件看来,纯粹是消费纠纷,只是消费者实际上与一般人不太一样而让此事件炎上,而
目前为止唯一能确定能够具体判断的事情就是唐宝宝没付钱,老板没收到钱,应而未履行债
务,那老板当然会寻求权利救济,,只是他的救济手段不符合大家期待,但我纳闷,凭什么
40元值不值得报警是由社会大众判断而不是由当事人判断,如果关于自身权益的事情是由大
众判断其价值小弟认为是件粉恐怖的事情,其一是因为一个人都可能有几百种见解,更何况
几千几万人,这些见解尚未统一以前所形成的紊乱状态将使当事人无所适从,其二是这些见
解纵然有一个相对的标准,就是认为40元无需这样,但我比较想思考的点是,这个未具客观
可验证性的标准是否会形成多数暴力?
正常逻辑是,从事情的客观上判断,就是没付钱,不管是想吃霸王餐还是忘记带钱那是他的
动机,外人根本无法得知,那老板依循一般人权益受损会循的救济管道何错之有?
原本以为大家经过孝子撞车事件后会比较理性一点,虽然有人说这不太能比拟,但我认为相
似之处就是两件事情都属于非自愿性的权益受损,且大家对于何谓体谅弱势、程度为何都无
法拿捏,甚至只会拿着这种空泛的词汇到处泼粪。个人当然赞同体谅弱势啦,但是否有具体
标准,或是像这种非自愿性权益受损的事件是否仍然一致适用,我想还有可议之处啦
打这些只是心有戚戚焉而已,在我看来本质上这跟乡民的私刑正义有个类似之处,就是不确
定性,如果大家仍然对这视而不见,之后大家仗着“政治正确”更加有恃无恐,出征的名义
是自己还是大家的正义不得而知,可能下一秒你会因为一件无法预见会被出征的事情而被公
审,不知道各位怕不怕,我是蛮怕的啦,毕竟这件事正常思维就是老板报警,然后走民事纠
纷或私下和解就结束了,谁晓得会因为这件事被闹的沸沸扬扬,还因此被各种公审呢,我的
看法啦,看不太惯这种充满不确定性的东西变成生活指标,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