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小姐可以加IG吗” 男街头搭讪被告性

楼主: sdamel (=ˇ=)   2022-09-23 10:07:45
※ 引述《DDDDRR (QQ)》之铭言:
: “小姐可以加IG吗” 男街头搭讪被告性骚
: 记者 李采颖 / 摄影 苏泰盈 江俊彦 报导
: 发布时间:2022/09/22 23:44
: 最后更新时间:2022/09/22 23:44
: 街头跟正妹搭讪小心挨告!案件发生在台中大里,一名20多岁女子,被陌生男子搭讪要IG,
: 女方被对方突如其来的举动吓到,事后提告性骚扰,男子到案表示,只是想认识对方,绝对
: 没有要骚扰。
: 记者李采颖:“台中一名男子骑车靠到路旁,想要跟女子加个IG做朋友,但是对方不仅吓到
: ,还对他提告性骚扰。”
: 其他民众:“应该有一点太超过吧!因为其实现在应该搭讪的状况满多的吧!这个要看每个
: 人的个性不同吧!有些人就喜欢被人家搭讪的感觉,就觉得自己好像是很漂亮所以才会被搭
: 讪,有些人就会觉得说不舒服,我不喜欢啊!骚扰的话应该是要看那个人讲什么吧!”
: 大多数民众认为,主要还是要看对方搭讪时,言语上有没有,让人不舒服的字眼。
: 其他民众:“如果有一些肢体接触的话,那真的是满不应该的,或是一些黄色的言语,如果
: 已经被拒绝了还在继续的话,可能就会造成性骚扰。”
: 这个月18日20多岁女子,到台中大里跟亲戚聚餐,在准备开车离开时,一名陌生男子突然出
: 现,而且一开口就要联系方式,女子被他突如其来的举动吓到,而家人当下也马上喝斥。
: 国光所副所长徐庆郎:“该名不知名男子就骑乘机车离开,为避免危害社会,雾峰分局国光
: 派出所立即组成专案小组,调阅监视器锁定该名男子身分。”
: 39岁赖姓男子到案表示很抱歉,让女方受到惊吓,强调自己只是单纯,想认识对方而已没有
: 想骚扰的意思,更没想到自己,会被依性骚扰防治法送办。
: 律师林琼嘉:“对个人资料索取该贸然的行为,更足以使被害女性产生不舒服的感觉,因此
: 行为人很有可能触犯性骚扰防治法,第20条规定依法可处1到10万元罚锾。”
: 通常性骚扰判断标准,会以行为或言论,必须性冒犯或带有性暗示,不过就算言词正常,但
: 语气或眼神,有造成女方不适,也可能会构成骚扰要件。
: 《TVBS》提醒您勇敢说不:
: ◎尊重身体自主权,遇到性骚扰勇于制止、勇敢说不,请拨打113、110
: ◎现代妇女基金会 性侵害防治服务专线02-7728-5098分机7
: ◎妇女救援基金会 02-2555-8595
: https://news.tvbs.com.tw/local/1914193
我昨天送小朋友上课被地方妈妈搭讪了
虽然开场白都是 你裤子怎么穿这么短
不过对的事就是要坚持
才两个月就已经出现显著的效果
事实証明大家都想色色
但被束缚住不好意思展现
你可以不好相处,到处告人
我选择走可以接受不认识的阿姨拍我屁股的路线
少年吔卡撑水喔
多点鼓励真的心情好 男生也能使世界和平
你巴著这种法规不放,格局显然意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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