崩溃!警察爱慕女员工 徘徊卖场躲树埋伏跟踪长达一年
时任花莲县警察局新城分局派出所张姓警员因爱慕卖场许姓女员工,多次跟踪、徘徊在
许女工作场所、住家,甚至跟车、出言问许女的男性友人“你是她男朋友吗”,时间长
达1年,分局记张申诫一次,张不服提行政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张败诉,可上诉。
张原先是花莲新城分局北埔派出所警员,2020年9月调任台北市警局松山分局警备队员;
许女2020年4月30日向警政署陈情表示,长期受到张跟踪、骚扰, 张常在她住家和工作
的卖场徘徊,并骚扰男性友人,经多次劝告无效,才会请求张的长官督导、制止张的行
为。
许女接受分局电话访谈时,表示张表明是喜欢、要追求她,但在她工作时不断在她身边
徘徊,“我走到哪里他跟到哪里”,每次约1、2小时,甚至还有5、6小时,“我出门回
家都神经兮兮,让我很不舒服”。
许女表示,她有一次晚间从朋友家要回住处,上车前看到一个人躲在树后面,“那个人
就是他”,造成她心神恐惧,且她和主管都已经明确向张表示已造成她和工作同仁的不
舒服,说过10、20次,但张曾看到她的男性友人,直接上前问“你是她男朋友吗?”并
跟车。
新城分局事后认为张违反品操纪律、言行失检,影响警誉但情节轻微,记申诫一次惩处
。张不服提行政诉讼,主张警察人员服务守则是规范警察酗酒、酒驾或参与赌博等活动
,另警察人员与人发生不正常感情交往处理要点,也是规范警察和已婚人士交往,而他
只是对许女有好感,许女也非已婚,与规定要件不符。
北高行认为根据相关录影光盘、照片、访谈记录等,认定张自2019年开始常徘徊在许女
工作场所,时间长达一年,确实造成许女恐惧、困扰;许女在卖场工作,虽是公共场域
,但张跟踪、徘徊、跟车,足以侵扰许女身体、行动、私密领域等。
北高行指出,张身为警察人员,应重视荣誉,言行举止应端庄谨慎,却长时间跟踪、骚
扰,已损及警察人员及机关形象,分局记申诫一次惩处没有违误,判张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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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长相像邱泽的话,每天站岗还可以说
“妳就脚长啦,香香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