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我的想法,这是因为很多台女都有不诉诸法律而诉诸舆论制裁公审的现象。如果大家
公民素养好一点诉诸法律的话,还不会那么搞得那么人心惶惶,因为若以法院标准,客观上
以“一般人”为标准这行为根本不构成任何的罪。
但很多台女,真的很多,很喜欢在证据不足,甚至自己幻想的情况下,未审先判,直接拍著
公审,搞得我们台男不得不跟着神经质起来。
追根究底,若不是某些人奉这杯水侵犯我主义为圭臬,还喜欢上网抹黑,谁想当神经病,但
跟可能某一天在完全无意识的情况下成为全社会公审对象的情况下相比(言下之意,这现象
日趋攀升),这已经是损害性最轻微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