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意义是什么,以亲属法结构观之,几乎都围绕在婚生子女以及非婚生子女的保障,包括
扶养义务及保护义务等等。所以我对结婚的意义当然就是给自己的小孩一个受到保护、温暖
与爱的环境。
但若不生的话,以我的观点,与其说是保障配偶权,倒不如说是,对某性别来说是保障他们
可以分配配偶死后的财产分配权。懂吗,虽然残酷但也很现实,以某性别的观点言之,结婚
不过是保障他们的继承权而已,其他那些冠冕堂皇的理由听听就好。
以结婚换取继承权以及“全职主妇”,不划算吗?嘻嘻,以利益取向的生物缺点是虽然现实
,但优点则是若从他们的行径思考其逻辑倒蛮容易的,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