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 台湾的劳工局

楼主: gs9305840 (gs9305840)   2022-05-06 11:59:36
台湾的劳工局真的很被动
对于不熟悉劳基法的人
非常的不友善
如果不知道违反法条
他就只会查你知道的
即使已描述整个事发经过
以及知道的相关情事
譬如这个超时工作
https://www.labor.taichung.gov.tw/2048018/post
为什么没有同时罚延时工作
相关罚则?
延时工作同意和超过延时
及延时工作报备
这几项不是同一套吗?
还是说其实我的理解
并不是很正确?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22-05-06 12:02:00
你买到快筛了吗?没有就快去排队,要卖完了
作者: eatingshit (别怀疑我叫宜霆谢)   2022-05-06 12:05:00
自己要举证 依法办事 是不是逻辑问题?
作者: zhoaxun (zhoaxun)   2022-05-06 12:18:00
你上班也这么主动积极吗
作者: ppp123 (P哥)   2022-05-06 12:25:00
检举很难 就算检举也只是过来做做样子 然后不了了之
作者: kuoyu (^_^)   2022-05-06 14:19:00
人家也只是基层公务员,有业绩压力吗?
作者: qmei (活在当下)   2022-05-06 14:40:00
法律是保护懂法律的人。先以这个原则在处理事情才不会受伤害
作者: cat0429 (momo)   2022-05-06 15:45:00
这本来就是劳工要去检举的。而所谓一般人不懂法律的说词,有点怠惰,因为这些是基本常识,并没有要你去跟对方在法庭上攻防,那是另一个领域的事情,就跟你会使用google查资料,但不会写算法一样。
作者: wolfhall (幽浪)   2022-05-06 20:21:00
因为不同科处理的,你没写出来,就不会转到那个科去,没人有义务帮你无限上纲问题
作者: hahacar (认清)   2022-05-07 02:41:00
我懂,检举好几项,结果只有一项成立,其他有附证据的,劳工局叫你去开协调会。因为前公司非常会踩在法律灰色地带,即使有证据,法律上也变成是不是有实质作为而变得有争议。一般劳方没时间跟前雇主玩得,就会放弃了,要开协调会,如果找到新工作,就要请假。雇主们也非常清楚这一点,离职时还直接说,要拿些这些东西(证据)做什么?不是就到其他公司工作了吗?劳基法不落实就是个笑话而已。台湾人最会凹台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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