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宅网络观察家
一边刷废文一边刷网络新闻
却发现很不公平的事
新闻1.
桃园妇弄丢劳力士女表 警花3天调阅20组监视器找到了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317/2210202.htm
桃园市古姓妇人3月10日在桃园区某路段上课时,不慎遗失一个小包包,内有一支女用劳
力士表
警方获悉后调阅邻近路段20组监视器,经3天比对后查出被1名妇人拾获
员警以此线索循线找到该名妇人,经过沟通劝导,妇人同意归还这支劳力士表。
新闻2.
男教师图书馆偷保温杯!警调监视器半路拦人...他辩误会下场曝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317/2209921.htm
报案林姓女子表示,她在图书馆内将手边重要文件、保温杯、手提袋留置于阅览区座位,
之后去查找书籍、返座时发现个人物品全被收走疑遭人窃取,因此到指南派出所报案。
警方调阅馆内外监视器后,根据窃贼离开动线前往查看,果然逮到这名在图书馆内窃盗他
人物品的王嫌
自林女报案到逮捕犯嫌全程仅花费56分钟。
目前为教职的王姓老师(52岁)当天下午在该馆内拿走林姓民众的文件、保温杯和手提袋
王嫌表示,因发现阅览室空位上有物品,想拿到失物招领区,离开时“忘记这件事”才会
遭被害人误认为窃盗,但警方认为他说法避重就轻,讯后将他以窃盗罪嫌送办。
共通点是 东西不见了,报警调监视器
也找到人/物
第一个,沟通完没事囉?
第二个,窃盗罪送办,只因为警察觉得他说法避重就轻?
正常推论,一个老师有需要去贪一个保温杯吗? 捡走才过50分钟喔
然后另个 一支劳力士被捡走三天,对方明显想贪下来,警察找到人后他才同意归还
结果前面事窃盗罪送办,后面的那个就没事了?
警察可以这样吗? 好像还真的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