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00668880 (请给我黄金)》之铭言:
: 恕删
: 因为我"工具人"的身分
: 有时会受她家人托去帮忙送东西或带她去看病什么的
我想了很久
帮你们想了一个两全其美的解法
有没有考虑一个出钱一个出力,共筑社会安全网呢?
毕竟
照顾一个精神疾患是很辛苦的事情
一个人承担不见得能够撑一辈子
两个人分担就容易多了嘛
我们台湾社会是很开放的
多元成家草案中已经通过同性婚姻专法了
未来家属制度立法可能也不远了
*家属:任何多数人,无论是否为亲属,
只要彼此合意且共同生活均可登记为家属。
如果你爱她
是不是可以考虑让她得到更多爱呢?
反正她先前有男友时你不也是照样在照顾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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