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文也提醒还年轻的板友们
趁清醒健康的时候为自己做决定
台湾2019年已经通过了亚洲唯一病人自主权利法
透过个别咨商或是团体咨商
为自己立下预立医疗决定书
决定自己倘若有一天经医生判断,属于
(1)末期病人
(2)不可逆转之昏迷
(3)永久植物人
(4)极重度失智
(5)其他疾病痛苦难以承受、无法治愈且无其他合适之医疗解决方法之疾病 (例如:泡泡
龙症、渐冻人…等)。
透过预立医疗咨商预先表达,在符合这些临床条件的情况下,要接受或拒绝维持生命治疗
包括气切、呼吸器、输血、抗生素治疗等
以及要接受或拒绝插管、造管、点滴等人工营养流体喂养,的正式书面文件,并注记在健保卡。
各地都有医院承办费用不等
今年也可使用5倍券
我和妈妈刚刚去荣总做完,是今年觉得最重要也最慎重的人生决定。
https://i.imgur.com/Da3Ely1.jpg
预立医疗决定Q&A
预立医疗咨商Q&A
https://www.hosp.ncku.edu.tw/PatientAutonomyAct/news/08EA7D99753BF368D20445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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