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板主经验分享

楼主: TzuyuChou117   2021-08-07 22:11:56
这是被抓马搞砸的概念吗……
倘若,演化到要告板主之地步的部分
根据使用者条款,有明文阐明,相关禁言“并非无权或无故之处分”
假如要脱险,应该也是很容易的吧?
(或换句话来说,受法院或检警认证没事的机率很高)
且以常理思考 “板务”、“私事”毫无干系,无法相互连结。
就“正常使用者”角度来切入 似乎无值至否空间
但从潜意识来说
用薛丁格的猫之解释,一切都有可能发生呢......
混乱邪恶的时代、降临预定中。
而启示录的号角被吹响之时,恐怕只有“当事人”知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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