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不会觉得有扶养义务是很奇怪的法律吗

楼主: vux (点点)   2021-08-07 09:26:10
你觉得奇怪 可以去找人修法
但更好的方式是利用它
就像前面人说的 主流民意和人类学都支持这样做
生一个小孩 请他每个月上缴一万
生十个小孩 扣掉一些特例 还有七八万
生越多基本上可以保证你后半生富贵
如果有一个特别成材 他一定会给妳更多
在我看来 生小孩是一生最棒的投资理财了
※ 引述 《jamo》 之铭言:
: ※ 引述《TiredPony (彩虹小马)》之铭言:
: : 先说我不是来抱怨我爸妈
: : 我爱他们 我未来有能力也想照顾他们
: : 只是觉得法律上在规范成年子女 对父母有扶养义务
: : 感到很奇怪
: : 当初又不是我自愿被生下来的 养我到成年是你应该做的吧
: : 要不要养父母 不是应该要小孩决定吗
: : 如果不要养父母 还要上法院举证一堆父母没有照顾自己
: : 或是自己没能力照顾父母的证明
: : 感觉蛮奇怪的
: : 真的不想养 父母告你还一定要拿钱出来照顾他
: : 啊想不想生都是父母决定 要不要养也是父母决定
: : 这蛮奇怪的吧
: : 要是我要生小孩 就一定要抱着小孩未来不会养我的决心了
: : 感觉台湾法律跟社福上 很多还是以家庭为单位在运作
: : 像纾困补助好了 假如一个哥哥是医生 妹妹失业
: : 平均下来 妹妹根本也拿不到钱 哥哥也不一定会给妹妹钱啊
: : 还有中低收入补助 都是以家庭户口来计算
: : 可是很多人只是有血缘 不一定有来往 却被绑在一起
: : 有时候也觉得蛮神奇的
: 法律是社会运作的底线,有强制力
: 所以是以大多数人的需求为准
:
: 以血统为主干,家庭为单位运作是人类社会
: 自古以来维持运作上千年的制度
: 你觉得这个东西奇怪,你可以去反应给你们选区的立委修法
:
: 如果这个东西是主流民意,自然会有立委支持
: 然后就修法成功
: 做不到就代表了你的意见不是主流
:
: 当然还是有非主流硬干成功的例子
: 前提你得当上立委过半全面执政的执政党总统
: 那时你爱怎么干就怎么干
:
:
: : 为什么结婚跟离婚 只要到户政双方签字就好
: : 要断绝血缘关系 却要上法院搞一堆有的没的三立大戏
: : 会觉得扶养义务是蛮奇怪的法律吗??求解
: 没什么好奇怪的,婚姻两个人没有血缘关系
: 说断就断,不信两个人要是有小孩
: 离婚就没那么简单了
: 财产分配/监护权/探视权 挥不完,有的谈了
:
: 然后真要改掉扶养义务
: 我看继承法条估计也要大修,
: 人死亡财产直接充公吧~颗颗
:
:
: 其实这个问题真要讨论要从人类社会学开始讲
: 没有几千字讲不完,就省略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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