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iredPony (Gary Lightbody)
2021-08-06 22:26:32先说我不是来抱怨我爸妈
我爱他们 我未来有能力也想照顾他们
只是觉得法律上在规范成年子女 对父母有扶养义务
感到很奇怪
当初又不是我自愿被生下来的 养我到成年是你应该做的吧
要不要养父母 不是应该要小孩决定吗
如果不要养父母 还要上法院举证一堆父母没有照顾自己
或是自己没能力照顾父母的证明
感觉蛮奇怪的
真的不想养 父母告你还一定要拿钱出来照顾他
啊想不想生都是父母决定 要不要养也是父母决定
这蛮奇怪的吧
要是我要生小孩 就一定要抱着小孩未来不会养我的决心了
感觉台湾法律跟社福上 很多还是以家庭为单位在运作
像纾困补助好了 假如一个哥哥是医生 妹妹失业
平均下来 妹妹根本也拿不到钱 哥哥也不一定会给妹妹钱啊
还有中低收入补助 都是以家庭户口来计算
可是很多人只是有血缘 不一定有来往 却被绑在一起
有时候也觉得蛮神奇的
为什么结婚跟离婚 只要到户政双方签字就好
要断绝血缘关系 却要上法院搞一堆有的没的三立大戏
会觉得扶养义务是蛮奇怪的法律吗??求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