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英国一件太太 Corinna Smith 谋杀亲夫的罪案宣判,
Corinna 被处无期徒刑,但 12 年后就可申请假释,
案发经过如下,
Corinna 在一桶水中加入了 3 公斤白糖,
煮了 13 分钟,直到糖浆沸腾,
拿进房间,把滚烫的糖浆尽可能淋满她先生的全身,
接着走到九间房子外的邻居家,告知邻居,
“我想我把我先生伤得满重,我大概杀死他了。”
邻居跑到这位太太家,发现在地上痛苦打滚的先生,就报警了,
这位邻居说词包括...我看到她先生右手及手臂的皮肤已经开始剥落...
这位先生有 36% 的身体严重烧伤,
在烧烫伤病房痛苦挣扎了五星期后死去。
先别急着觉得这么残忍的杀夫居然只判 12 年就可假释也太短,
我们来聊聊什么引起了这位太太的杀意,
在事情发生前,
Corinna 两个女儿刚向她坦白,
说父亲在她们年幼时性侵了她们多年,
这很糟,但更糟的是,
15 年前,她年仅 25 岁的儿子自杀前,
曾告诉她,有个男人在他年幼的时候伤害了他,
Corinna 此时才明白,
这男人原来是自己的先生,儿子的亲生父亲
了解到这边,只想说,我完全赞同妈妈的行为耶,
支持所有性侵、虐待儿童者都该被滚烫沸腾的糖浆淋全身,直到皮肤剥落痛苦致死,
不过很可惜,台湾的法律不是如此,
在台湾,即使拿 28 根针刺10个月大的婴儿,再殴打头颈部致死,
也只会被认为是伤害致死,判 9 年,
真的很想知道,
对十个月大的婴儿,刺 28 针再殴打头颈部,
然后说,不知道婴儿那样会死,
法官就相信加害人不知道小孩被这样对待会死,
因此不是杀人而只是伤害...这样都信?
台湾真是儿虐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