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性别大学生争取住女生宿舍受辱 学务长、总教官判赔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583091
2021/06/26 13:16
北部某私立大学1名跨性别学生,2017年入学时争取入住女生宿舍被拒,每天只敢“早出
晚归”避开男同学,甚至在社团办公室过夜,身心俱疲下再次求助校方,却在会议上遭学
务长、总教官性别不友善言论对待,学生控诉2人行为违反“性别平等法”、侵害人格权
,桃园地院简易庭法官勘验会议录音,认为2人言论侵害学生人格权且情节重大,判决学
务长、总教官须各赔偿学生8万、12万元。
对此判决,校方回应,学务长现已转任、总教官则退休,对于判决结果,不便代2人回应
,目前校园建置有友善宿舍,类似旅馆形式的单人房间,提供学生、师长选住。
此案后续校方启动性别友善宿舍建置,邀请相关社团师长、学生及家长参观,学生于2018
年1月入住,但认为友善宿舍非真正友善,仍让其感到歧视,法官传讯同学、专家并函询
他校作法,认为性别议题、友善空间,现今还有诸多讨论及实现问题,校方提供的性别友
善宿舍,不可否认还有改善空间,但相关问题非一朝一夕可改善,学生控诉2人拒让其入
住女生宿舍,对其住宿权益造成损害,此部分难认有据。
不过,法官对此引用医师徐志云出庭证述“额外的隔离式宿舍,无法真正让一个人的生存
权得到完整改善......一个独立的宿舍,其实是在昭告天下,男跨女就不是原生女,而女
跨男就不是原生男,这是生为非跨性别的我们,可能永远无法理解的羞辱”,认为对于跨
性别者而言,真正的性别平等是与他人一视同仁,尊重跨性别者的生命历程,使其能够真
正被看见、得到真正的理解,这是未来仍需共同努力的目标。
全案发生于2017年,该名学生为跨性别女性(生理性别为男性、心理性别为女性),入学
后向学校表达希望依其性别认同入住女生宿舍,即使自行找到3名愿意同住的女同学,仍
遭学校拒绝,被迫入住男生宿舍期间,经常承受他人侧目,只敢在外待到深夜才回去,又
得趁清晨起床离开,身心俱疲下再次向校方求救。
学生控诉,会议时学务长说“这种例子在学校不是第1、2次了...有其他同学一样男生化
妆、抹口红、头发比你还长、穿裙子...也住男生宿舍...不是只有你最特殊”,只是用男
扮女装、变装癖来类比其跨性别认同;而总教官更逼问“国家法律你是男的还女的”、“
我是基督徒,上帝造人只有造男跟造女”,不愿意理解其面对的艰难,让其在会议后崩溃
痛哭,2人言论违反“性别平等法”、侵害人格权,据此求偿40万元。
学务长、总教官反驳说,只是鼓励学生适应环境、向学生说明学校宿舍规定,且无法开放
入住女生宿舍的决议,是多方利益权衡下所做决定,后续已提供性别友善宿舍供其入住。
法官勘验会议录音纪录,认为2人言论确实欠缺性别平等意识,其中,身为推广校园性平
教育的总教官,反以传统二元论逼问学生是男是女,企图以师长之姿“矫正”学生性别认
同,2人言论已侵害学生人格权,各判赔8万及12万元。
心得:
有找到三位愿意同住的女生还好
不过会有同栋的其他女生介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