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新闻闹很大的卫生局之女跳楼自杀案,现在法院判决出炉了
那个劈腿外遇又不肯放小三离开的执行长,最后是全身而退,一点刑责都没有
而那个在卫生局任职,最后选择以死明志的女生,她的死并没有帮她争取到任何正义
这个女孩用她的生命教了我一件事情,我想将来不管遇到多大的挫折和委屈
人还是得好好活着才行,真的不能死,因为一死就全都没了
你完全没有任何机会帮自己辩护,或者争取任何应得的公平
就算决定最后争输了或完全不争,自杀,也让自己失去了重新生活的机会了
看到那个执行长最后居然可以又继续过逍遥的生活,我就觉得天理公义真的好像不存在
有点感叹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