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akuri (阿悟)》之铭言:
: 大家好,先前跟朋友讨论到一个话题
: 即对于“主管交办事项”这件事情的定义,到底可以到什么程度
: 在我的认知里
: 所谓的主管交办事项
: 应是指我职务范围内可做,但不在日常行程中的那些事情
: 像是临时帮客户整理资讯,或是帮主管临时查这个客户的相关资讯、做出简报、多接客户等等的
: 想请问大家
: 如果主管把他自己该做的工作丢给我做
: 这样也算是“合理”的主管交办事项吗?
: (比方说有个报告往年以来都是主管负责做,也只有他才知道相关规范,然后今年丢给我做)
相关规范有很难吗?
问一问学一学不就懂了?
: 还是说这只是单纯推责任而已?
: 先讲我个人的想法
: 我个人是认为这只是推卸责任
: 应该拒绝
: 但我朋友认为
: 这是能跟主管谈交换条件的机会
: 况且也能让自己有参与主管事务的机会
: 提升自己的经验值
: 对于日后的职涯发展会有帮助
: 他也说这是常识
: 我心里感到满满疑惑:难道大家都这么认为吗?
: 是我想法太天真吗
人要会想,如果你跟你朋友是同事
他一直收你口中"主管推卸责任"的烂摊
你一直拒绝
将来公司成长,有主管职出缺,你觉得是你会被提升还是你朋友?
你可能要说你公司有多烂多烂不可能成长
那将来跳槽,你朋友可以去面试主管职因为他经常处理主管事务
你呢?你能面试什么职位?
这的确是再基本不过的常识了~
: 先撇除违法事项
: 不晓得对于这个议题,大家是怎么想的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