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
2.记者署名:
[记者李容萍/桃园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24岁短裤妹”被带回派出所!警:若再乞讨 见一次罚一次
4.完整新闻内文:
屡屡在台铁中坜火车站前乞讨的24岁沈姓“短裤妹”这下不能以此为业了!桃园市中坜
警分局中坜派出所考量1个年轻女孩独自在人来人往的车站逗留、恐有人身安全疑虑,10
日下午会同市府社会局社工到场协助,并告知沈女,如再有乞讨行为,将依社会秩序维护
法第82条,于公共场所或公众得出入之场所,乞讨叫化不听劝阻者,处3日以下拘留或新
台币1万2000元以下罚锾。
中坜警方表示,沈女10日下午一样是披着长发,仅穿着短裤、绿色大拖鞋及军绿外套,席
坐在中坜火车站前,面前摆着1个方便面纸碗,想继续她乞讨的“工作”,不过,可能是受
到网友“好手好脚却想靠乞讨维生”,以及网友发起“不要给她钱”的效应,据悉,沈女
的空纸碗下午放了2、3个小时,结果碗还是空的、根本“0”收入,但她似乎不以为意,
仍低着头耐心地滑着她的手机。
连日来,巡逻员警经过中坜火车站前都会上前劝她回家,还有找一份正当工作,但是沈女
屡劝不听,加上沈父4日到派出所领回女儿后,也说“管不动”、“随便她了”。
由于台南日前才发生女大生被掳杀案,许多民众担心她发生意外,希望警方有更积极作为
,因此,10日下午会同警方把她带回派出所安置,稍晚也由社工陪她回租屋处,双方已约
好11日就到就业服务站“找工作”,希望外界对此个案的关注,就此打住。否则将依社会
秩序维护法第82条,见一次罚一次,即于公共场所或公众得出入之场所,乞讨叫化不听劝
阻者,处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币1万2000元以下罚锾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348160
6.心得与评论
24岁女生
应该有其他选择吧?
比如找工作或继续读书
为什么会沦落到去乞讨呢?
如果妳真的在火车站遇到这个24岁女孩
会对她说什么话?
大家会怎么协助她?
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