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at0429 (momo)
2020-09-24 10:42:00你推文的这些通常跟对方是属于亲密关系,分手被报复的。我不会把特殊情况当常模。就算是性外录影带,社会应当更开放,了解性爱本来就是正常的行为,不然生物就没办法繁衍后代了。只要双方都是成年人且是经过双方同意,非利用权势逼迫,性行为有何不可?另外,我认为要修法强制骚扰者接受半年的心理咨商及两性关系再教育。这些人如果不处理,早晚是危害。我们应当创造一个更安全的社会,而非要弱者自己想办法。何况根据数据,绝大多数人都是被熟人骚扰的,而非陌生人。理性的去了解及分析,才不会一天到晚神经兮兮。别说陌生人看不出来是变态啊! 最好是你也能知道你周遭谁是变态,何况很多人格违常的人还被台湾人当成憨厚老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