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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3 21:58:53武界露营能不能国赔?律师解答:可以
三立新闻网
2020年9月13日 19:35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https://i.imgur.com/QZuRBFb.jpg
台中两家人到南投武界栗栖溪附近野营,清晨时上游的武界坝却无预警排水,导致睡在帐
篷里的5人被冲走,目前1人轻伤、3人死亡,还有1人尚未寻获。因为睡在车上逃过一劫的
家属表示不排除会申请国赔,但该溪床其实是禁止露营的,入口处也设有请勿进入的告示
牌,事件也引发讨论。林智群律师对此分析,台电对闸门设备管理有疏失,可以成立国赔
,但民众在河川地搭帐篷也有过失,所以求偿金额会打折。
台中一行六人到南投武界栗栖溪附近野营,上游的武界坝电动闸门疑似故障,大量的水在
清晨时无预警排出,目前造成3死1伤1失踪的情况。逃过一劫的胡姓女子在现场表示,真
的很莫名其妙,完全没有听到广播说要放水,认为应该要先通知,不排除会申请国赔。
https://i.imgur.com/cTcGL5w.jpg
台电则经初步检查后表示,武界水坝6号闸门故障,开闸门曾两度自动开启,值班人员发
现后有马上关闭,但因事发突然,根本来不及发布警报。事实上,该溪床规定是禁止露营
的,入口处也设有告示牌,“上游水坝电厂随时会排放水,敬请勿入溪中,确保生命安全
”,事件也引发网友“到底能不能申请国赔”的讨论。
林智群律师在脸书表示,“台电对闸门设备管理有疏失,所以可以成立国赔,但民众在河
川地搭帐棚,也有问题,构成与有过失,求偿会成立,但金额会打折,结案”,意味着两
边都有错,也可以申请国赔。
https://reurl.cc/e8Wv8b
根据法条,台电已就该管理之溪床为适当之标示,而人民仍从事冒险或具危险性活动,国
家不负损害赔偿责任。
如此,请问,国家该赔偿吗??
法规名称: 国家赔偿法 EN
修正日期: 民国 108 年 12 月 18 日
第 3 条
公共设施因设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体、人身自由或财产受损
害者,国家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前项设施委托民间团体或个人管理时,因管理欠缺致人民生命、身体、人
身自由或财产受损害者,国家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前二项情形,于开放之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经管理机关、受委托管理
之民间团体或个人已就使用该公物为适当之警告或标示,而人民仍从事冒
险或具危险性活动,国家不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项及第二项情形,于开放之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内之设施,经管理
机关、受委托管理之民间团体或个人已就使用该设施为适当之警告或标示
,而人民仍从事冒险或具危险性活动,得减轻或免除国家应负之损害赔偿
责任。
第一项、第二项及前项情形,就损害原因有应负责任之人时,赔偿义务机
关对之有求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