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 18岁就是成年可自主结婚
三立新闻网
记者卢素梅/台北报导
行政院院会今(13)日讨论《民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会中通过把民法成年年龄下修为
18岁,同时也将男女结婚年龄统一为18岁,将送到立法院审议,若三读后再经两年缓冲期
,最快2023年元旦上路。
我国《民法》现行规定,男未满18岁者、女未满16岁者不得结婚,未成年人结婚应得法定
代理人同意。但衡诸各国立法案例,如英法及德国等,都是以18岁作为成年年龄。日本也
在2018年民法的成年年龄下修为18岁,并宣告在2022年施行。台湾社会各界对民法成年年
龄为18岁多有倡议,因此,法务部等十四部会拟具“民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等38项涉及
青年权益下修18岁法案,经政务委员罗秉成等审查整理竣事,今送行政院会讨论,并获通
过。
行政院长苏贞昌在会中指出,18岁公民权,已经是国人高度共识,且有修宪的提议正进行
。在蔡英文总统领导下,政府有鉴于相关38项法案,尤其是91年前开始实施的民法所订的
年龄等,和现实社会情况已经大相迳庭。整个人民成熟度、教育程度及相关运作已经不同
于往昔。
苏贞昌并表示,青年为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国家的未来,目前全世界已有110余
个国家采18岁成年制,近年来也有为数众多的学者、民间团体、学生代表主张下修成年年
龄到18岁,这也是回应民意。
苏贞昌指出,因事涉民众权益且相关法令众多,至少需2年缓冲期,施行日期原则定为“
自立法院修正通过满2年后之第一个元旦”(暂定为2023年1月1日),后续视法案审议进
度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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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嗯嗯,看来未来年轻小夫妻变多了!
五楼,妳满18岁没?要不要和我结婚?(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