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为让民众亲近司法
审判制度是否改为“观审制”,“参审制”,“陪审制”或“两制并行”等 法界各有主
张
如司法院版的草案
采3名职业法官+6名国民法官 “合审合判”
即认定法律的适用及科刑
大家觉得台湾适合类似的制度吗?
原因又为何呢?
https://i.imgur.com/f5wPOtU.jpg
参审制:
由人民和法官共同来认定犯罪事实、适用法律及量刑。
陪审制:
由人民组成陪审团来认定犯罪事实,由法官适用法律及量刑。
观审制:
“观审员”针对一些重罪案件,从头到尾参与“第一审”的审判程序,虽没参与表决,但
可表示意见,供法官判决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