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问
女友租独立套房住,我今天去找她
进房间前在走廊上遇到隔壁租客
他一看到我就拍照,并报警说要告我私闯民宅
我不是这间房子的租客
不过偶尔会来睡女友这
房东知情也没特别说什么
隔壁租客说出现在公共区域就是私闯....
当下我有点被吓到
所以查了一下私闯民宅的法规如下:
“无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筑物或附连围绕之土地或船舰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九千元以下罚金。无故隐匿其内,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滞者,亦同。”
这样我应该不成立私闯民宅吧?
私闯民宅算刑事案件,如果对方硬要提告我是不是能反告他诬告呢?
身边没懂法律的朋友所以上来请教大家,谢谢
补个内容:
女友跟隔壁租客曾有冲突
主要因为这里隔音不好
这租客对声音很敏感
常常在公共区域咆哮喊不要吵
某次还直接打开门骂五字经:“赶0羊G排!”是在吵三小,之后报警处理
警察来了也感觉有点无奈
因为时间才晚上八点多...
最后做个笔录就结束了
不过澄清一下,我跟女友算有品的
晚上都会特别注意音量
不管讲话或走路都是如此....
相较之下其他房间揪一堆人到家半夜打电动
真的才叫做吵吧= =
所以我认为隔壁是针对我女友
然后有人提到是不是爱爱吵到别人
我跟女友几乎不在租屋处办事
(因为隔音差我们也不好意思做....)
不然就无声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