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让部份男性理解 偷拍所造成受害者的恶心感甚至恐惧感
可能改用类比的方式才比较能跟他们沟通得到
今天在台湾偷拍(且po上网)并不违法
所以谁都可以自由拍摄路上任何肥宅的 穿搭 体脂 身形比例
然后po到公开网域跟陌生人一起奚落嘲笑被拍的人 可能腿短 可能品味差
可能“腿又短品味又差 哈哈哈“
这样也是没有任何人会受到实质物理上的伤害
但这种理所当然拿别人当成自己娱乐的风气 根本就不应该形成
目前台湾因为法规漏洞
特定性别仿佛只要出现在公众场所 就有让陌生异性意淫的义务
这是不对的
自己所在地方有负责任的立委当选人
应该可以向他们反映要求修改过时法律的民意
※ 引述《fbi0072004 (史密森)》之铭言:
: 这社会不知道怎么了,总是有人爱在公众场合偷拍女生
: 像是拍腿、腰、屁股蛋之类的
: 再PO上网,一副自以为造福人群的样子
: 然后还刻意钻法律漏洞把脸码掉
: 因为这样就不算侵犯肖像权
: 宣称这样就没有法律上的问题了
: 不论你是男生女生
: 你是女生,应该都会觉得被人随便PO露腿的照片是很恶心的吧?
: 你是男生,你的女友被这样偷拍PO网,请问你会爽吗?
: 法律无法制裁这种行为,那也就算了
: 而且这种人还被一堆人拥戴,为他护航
: 这社会病的真严重,让我感到恶心无比
: 可是,面对这种人,真的无法可管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