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大家对通奸罪的看法是哪个

楼主: VVizZ (我很穷)   2020-01-07 17:54:32
※ 引述《flower42 (栗悟饭与龟波功)》之铭言:
: 根据刑法239条与刑事诉讼法
: 简单来说 俗称的“通奸罪”
: 提出告诉后 等于对通奸两人提告
: 但可对配偶方单面撤告
: 亦即对通奸一方(aka小三)提告
: 单方撤告目的
: 应是为了让破损家庭有复原的机会
: (若有叙述错误 请纠正)
: 大家比较倾向哪个看法呢?
: 1.支持现在的通奸罪
: 2.反对 应取消单方撤告
: 3.反对 应废除通奸罪
: 我是较倾向3啦
: 觉得用法律规范成年人的感情 有点怪
: 许多国家也已废除通奸罪了
我是选4啦
通奸应该改成婚姻外O交罪
罪责只及于有婚姻关系之人
而且不能撤告
因为背叛婚姻神圣价值的
是婚姻外O交之人
又不是小三
也不是小王
而且
社会多元发展
个人资料保护周密
怎么可能叫相O者
预先调查对方是否有婚姻关系
这叫做没有期待可能O
身分证都可以做假
户籍誊本也可以拿旧的
难道相O之前
还要先去户政事务所
申请最新誊本
花20块吗(现在还是20吗?)
不可能嘛
连去楼下买保OO
都不一定有空了
是不是这样讲
我绝对不是
文青O女的粉丝
才这样讲
就法
论法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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