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区间测速之不妥之处在哪?

楼主: cokecolatw (cola)   2020-01-02 00:00:18
※ 引述《flower42 (栗悟饭与龟波功)》之铭言:
: 2020新制
: 许多隧道实行区间测速
: 简单来说
: 隧道两端间 出现的时间不可低于几秒
: FB上 新闻下面很多人在骂这政策
: 但新制听起来很合理吧@@?
: 区间测速之不妥之处在哪呢?
首先是速限不合理
速限不是你我或交通单位说的算
要对一条路做调查,抓出85分位去制定速限
合理的速限让85%的驾驶人可以舒适地行驶
但台湾道路速限要嘛没做调查
不然就是做出来之后又不照85分位的速率去订速限
以西滨快速公路台61线来说
85分位是落在110kph(而且是17年前的数据,现在应该更高)
结果速限却订在90kph
然后出现这种新闻:
“影/不怕罚?通霄西滨区间测速执法未满月逼近2000件”
苗栗县第一处实施区间测速的西滨快速公路通霄北上路段,12月起执法,超过平均速限90
公里罚单至少3000元起跳,但执法迄今不到1个月,取缔件数已逼近2000件,至少可为国
库进帐600万元

有种东西叫做“超速陷阱”(Speed trap)
跟“超速执法”不一样
一个是取缔显著的危险速度
另一个只是为了增加政府岁入
至于台湾满路测速照相机与不合理的低速限是属于哪一种
相信大家心里有数
再来,超速一直都不是事故主因
交通管理单位很奇怪
政策上跟警政统计出来的结果完全脱钩
统计上每年因超速而肇事的比例均不到3%
也就是说一百件车祸里面
仅有三件是因为超速导致的
但交通管理单位一直宣导慢=安全
却从未去正视事故主因与防范
测速、区间越弄越多
但交通死亡人数有下降吗?
这又是一个黑人问号的地方
国际上普遍是把30天内因交通事故致死列为A1
台湾却是只把24小时内死亡的才列A1
而24小时~30天内死亡的列为A2
然后年末总结报告时就告诉部会首长与市民
“A1事故逐年递减”
但如果把A1跟A2加起来,死亡人数却是年年上升
那为什么A1事故逐年递减呢?
个人猜测大概是医疗进步吧
让本来会死的人在手术台跟ICU撑久一点
但最后仍要面对现实(拔管、器捐)
另外,区间测速只能防超速
却不防未保持安全距离
而台湾历年来的肇事首因就是“未注意车前状况”
我就曾在实施区间测速的隧道内骑车时被逼车
速限50,中间又有无法横越的双白线
却遇到不知道有区间测速的野蛮四轮驾驶
一下喇叭一下闪灯
最后更是车头直接贴上来作势冲撞
如果没有区间测速我早就补油门跑了
但如果为了躲避后车迫近而吃罚单
还要再费时费力去收集证据申诉
最后给不给撤销又是一个问号
不合理的速限反而容易造成危险与冲突
一般的测速照相机与不合理的速限也是潜在危险
不合理的速限会让驾驶人在测速照相机前减速
而不正常的减速比超速要容易造成事故
一个稳定、连续的车流会因为一台车减速而全部跟着减速
这时候只要有一台车没注意前方状况就撞上去了
当一个路段多数人不是保持速度、而是减速通过测速照相机时
那就表示交通规划(速限)出现问题了
不过显然交通单位不care
也许对死亡、受伤这些数字麻木了吧
没有想要解决问题的意思
所以才会看到现在这种情形
测速越装越多、罚单拼命开,车祸却没减少
交通死亡人数反而逐年上升
其实速度管理是可以透过交通工程处理的
好比欧洲的作法,乡间道路100kph
接近小镇时把道路缩减让你自然而然地减速
要进入小镇时再放一个小圆环
车子绕出圆环后速度就自然降到市区限速了
根本不需要什么红绿灯、测速照相
台湾偏偏一堆里长议员
超爱把红绿灯跟测速照相当作地方政绩
标准的外行领内行
工程面只要规划的好根本不需要搞一堆有的没的
驾驶人把注意力专注在驾驶上才会安全
不合理的速限与测速照相机只会让驾驶人频频分心
只要低头看仪表一秒
车子又前进了几十米去了
以前安驾教练曾告诉我们
若你知道自己的时速时
代表你当下根本没在看路
若硬要遵守不合理的速限也只会让自己与车流脱节
反而容易被后方车辆追撞
或导致其他车辆为了绕过你
频繁切换车道而造成事故发生
总而言之,要区间测速不是不行
至少工程面上要把速限合理化
该做的调查要做,不要随便制定速限
不合理的速限反而造成车流的不稳定与混乱
合理的速限才能保障用路人安全
而不是让科技执法沦为政府滴水不漏的敛财新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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