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法律白话文的极限

楼主: poggssi (冠军车手321)   2019-12-09 00:05:30
如题,法律人用字遣词艰涩难懂是众所皆知的事情,法律圈也常常拿这点来开玩笑,产生了
很多法律人才懂的迷因,但法律跟社会大众习习相关,法律的存在本是为了服务社会大众,
应该要尽量使民众容易理解才对
有意识到这点的法律人非常多,很多律师、学者专家都常常会写书或靠其他方法进行法律白
话文运动,就是希望民众对于法学的构造、法学的运作更加了解
问题是,法学作为一个专业领域,即使扣掉这些艰涩难懂的用字遣词,对于一般人还是难以
理解,毕竟法律的学说体系、专有名词,架构实在是太过庞大,有些事根本不是三言两语能
说的明白的
例如我举“固有必要共同诉讼”这个名词,一般人根本不知道这到底是啥,就算我要解释,
在法律上直翻,就是“当事人对诉讼标的须合一确定,且须共同起诉被诉”
这样翻一般人还是不懂啊,所以我就得继续翻译什么是诉讼标的。问题是,光一个诉讼标的
是啥就要花老半天讲了,因为有旧诉讼标的理论、新诉讼标的理论、诉讼标的相对论等等一
大堆的理论
就算我只讲实务采的旧诉讼标的理论,那我也就得继续翻译什么是请求权基础,这就牵涉到
民法了,这也不是三言两语能说完的
就算我把以上的东西都翻译过一遍,终于知道固有必要共同诉讼这个名词的意思了,但,这
个名词用在哪?怎么用?
那我就得继续举例+翻译了,然后无限轮回下去,翻译到昏天暗地都翻不完
所以,法律白话文运动实在有它的极限,想要真正了解法律,就必须得自己亲自花时间研究
、学习
问题是,很多人根本懒得去学,懒得去了解,我跟他翻译,他也只是继续一副“啊法律都文
字游戏啦,你们都法匠啦”的态度,有时候真的是很无奈
所以,呼吁各位愿意理性讨论社会议题的大家,不要当个法盲,花点时间去了解法律,对于
国家、社会都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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