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日游客对台第一印象 秒答“又脏又臭”

楼主: cokecolatw (cola)   2019-11-20 03:23:08
※ 引述《poggssi (冠军车手321)》之铭言:
: 一、机车
: 台湾人真的很爱骑机车,我实在不懂是什么原因。我自己考到驾照后骑了一阵子,但我

: 根本没比较方便,近一点的,骑脚踏车或走路就能到,远一点的,搭公共汽车就好了,到底

: 要骑在路上吸废气、夏天晒太阳又热、还不一定找得到停车位。
: 重点是一堆人骑车横冲直撞的,硬要并排不抓安全距离,骑在路上光是注意这些三宝都

: 死了。
: 这种破坏市容、污染环境、增加事故的交通工具,台湾人到底为什么那么爱,我真的百

: 得其解。
看来阁下对两轮交通工具有些成见
小弟才学疏浅但抱持不同的看法
首先,台湾的摩托车数量与比例之高是事实
上个月的统计资料显示,台湾目前摩托车领牌数约1395万辆(汽车约809万辆)
适合行驶摩托车需要有一个先决条件 : 气候
台湾正位于北回归线上,即使冬季时平地也不会落雪或结冰
OK,台湾气候适合骑乘摩托车
再来看看为什么绝大多数人选择以两轮代步
从经济面来看,摩托车相较于汽车“便宜”
或许在市场上可以找到物美价廉的二手汽车
但摩托车在持有成本上相对便宜许多
持有成本包括燃油、保养费用、税金、停车费支出等
台湾人均看起来虽高,但其实贫富差距很大
不是所有人都有能力负担一台四轮汽车
而大众运输也无法满足所有人的移动需求
且相较于私人运具,大众运输需要花费更多时间在移动上
综合经济与时间成本的考量
以摩托车代步就成为了多数人的选择
事实也是如此呈现
接着回答一下阁下对摩托车各种指控
指控1 : “一堆人骑车横冲直撞的,硬要并排不抓安全距离”
其实我把“骑车”两个字改成“开车”也是适用的
问题在驾驶的行为,文明的驾驶人不会因为骑车而野蛮
野蛮的驾驶也不会因为开车而文明
最根本的问题在于交通3E
交通教育(Education)、交通工程(Engineering)及交通执法(Enforcement)
交通教育,相较于先进国家严谨的考照流程,台湾发照已经是达到滥发的程度
举例而言,日本往年普通重型摩托车的合格率约3~7%,而台湾怎么改依旧在60%以上

交通工程,阁下旅外这么多国家,应该可以看出相较于先进国家
台湾的交通规划与道路设计是多么落后与恐怖
不合常理的速限、失败的车种分流、凌乱的车道线、缺乏基础人行步道建设等等
这块实在太大太复杂就不加以赘述,但失败的交通规划更是台湾事故率居高不下的主因
最后是交通执法,台湾的执法与肇事原因完全脱钩
在日本或美国,可时常看到巡逻的警车在道路上将违规的驾驶拦下取缔
尤其日本的计点制度能有效淘汰不适任、常态性违规的驾驶
但台湾呢?以台北市去年度的报告为例,肇事前三大主因为 :
1. 未注意车前状况(18%)
2. 未依规定让车(14%)
3. 变换车道或方向不当(12%)
至于大家最关心的酒驾呢?只占了3%

但我们的执法重点项目是什么?

当肇事主因与执法目标完全脱钩时,又能如何降低道路上致命的违规行为?
指控2:“破坏市容”

好吧,我大概知道阁下想说什么
八成又是停车问题
奇妙的是台湾明明摩托车数量远大于汽车数量
但汽机车停车格的比例明显失衡且偏颇
以台北市来说 :
每千人汽车格剩余数

根据交通部统计,今年6月台北市各类汽车登记总数高达79万5102辆。不过,公家与私人
的汽车位总计只有65万2640个,缺少约14万个车位。从供需关系看来,台北市停车位不仅
先天上供不应求,更因为容纳通勤车辆而雪上加霜。
每千人机车格剩余数

机车方面,停车位的缺少比汽车更为严重。截至今年6月,北市共登记97万8777辆,然而
公、私机车格的总和仅69万5810个,短缺高达28万个。
然后我们再看看汽机车的乘载率
汽车 : 1.4(1~2人)
机车 : 1.1(1人)
乘载率相差无几,停车面积却差了5~6倍
以运输来说一人汽车实在有够浪费空间
在台湾,摩托车占用停车面积小、乘载率高
却因为政府规划时大小眼、独厚四轮汽车使摩托车一位难停
却还要被阁下指控“破坏市容”,实在冤枉啊。
指控3:“污染环境”
我不知道阁下说的污染定义是什么
路上领牌在跑的汽机车都有符合当年的环保期数
若以最近大家比较关注的PM2.5来说
以台北市举例 :
环保署曾于106年监测调查台北都会区民众通勤的空气污染物暴露程度,虽然驾驶汽车的
PM2.5暴露量最低,但其单趟通勤产生的空气污染却是最高的,其排放量可达0.31公克,
捷运、公共汽车及摩托车则分别为0.01、0.08及0.23公克。
撇除大众运输,摩托车比汽车排放更少的PM2.5
却还要被阁下指控“污染环境”,却对排污更高的汽车视而不见
这是否是功课没做好,或是对两轮有歧视或偏见?
指控4:“增加事故的交通工具”
唉,也不意外阁下会有这种想法
我们的政府在统计上玩弄数字非常在行
当摩托车的肇事率与死亡率比汽车要时低时
交通部就会跳出来公布“摩托车的死亡人数”
当重机的死亡人数远低于汽车时
政府又会拿“倍率”出来说嘴,如下图所示

究竟标准是要看比率还是件(人)数?我搞不懂你啊。
如果单看比率,那台湾这三十年来摩托车的肇事率与死亡率都低于汽车
真正增加事故的交通工具恐怕是汽车而非摩托车喔
以台北市举例 :

小客车作为肇事第一当事人的比例为52.1%
摩托车作为肇事第一当事人的比例为31.6%
(所谓第一当事人、第二当事人是在分析肇责后,主要肇因的一方即为第一当事人)
特别注意的是,汽车为主要肇因且与摩托车产生事故的数量为8588件
但以摩托车为主要肇因且与汽车产生事故的数量仅4060件
肇事件数远低于汽车的一半
阁下却连这么简单的数字分析都看不出来、睁眼说瞎话
究竟是摩托车的问题,还是阁下的观念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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