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删
大家好~
我是职能治疗学系大四的学生,
目前在医院实习。
首先我们先从法规面来看治疗师与医师的关系,以下是从职能治疗师法节录出来的:
https://i.imgur.com/dKtbGpS.jpg
诊断-诊断是医师的职责,医师判断出病名、病因与病理后,治疗师则根据医师的判断结
果去执行治疗。
照会-也就是医师通知治疗师某个案要做治疗,治疗项目可由治疗师自行判断并执行。
医嘱-医师告诉我们做什么样子的特定治疗项目,我们就要去做。比起照会,会更明确地
请治疗师做特定的治疗。
我们做治疗,至少要有诊断、照会或医嘱至少一项,三者都需要医师经手,也就是说医师
的角色是必须的。
基本上,以诊断、照会的合作关系居多,因为个案要先被确诊(诊断),由医师判断个案
需要接受职能治疗、物理治疗与心理治疗后,通知治疗师,这位个案需要接受你的治疗(
照会)。
之所以医嘱较少,是因为医师其实大多都不太了解或根本不知道我们治疗师具体执行的治
疗手法、治疗计画以及治疗原理,所以根本无法给予明确的医嘱。
然后啊~
常常在医师照会的时候,
把个案的诊断交待得太笼统,
例如:
系统上写“发展迟缓”,
但发展迟缓常常不是单纯的发展迟缓,而是有个原因在,
像是心智迟缓、脑性麻痺、自闭光谱疾患、注意力缺乏症等等,
都会是发展迟缓的原因,
可是医师没写,
我们就要稍微自己做判断(可是不是诊断喔),
因此我们也要学病理学,
了解一些疾病、症状与病理。
接下来是评估的部分,
我们要评估的是因为这个疾病导致个案“受限的能力与功能”,而不是个案得了什么疾病
。
会针对不同的需求,使用不同的评估工具。
判断得了什么疾病,是医师的工作。
判断功能受限与能力缺失,是我们的专业。
最后是治疗的部分,
根据不同情况,一次约30-50分钟。
挂一次号,做六次复健。
根据个案功能受限与能力缺失的状况,
给予对应的治疗。
想想看医生看一次诊大概10-30分钟(可能更久也可能更快),而个案会跟治疗师相处六
次,一次就要相处30-50分钟,相处时间更长,而且都会追踪个案的进步状况、做评估、
做调整,过程中会跟个案聊聊天,促进良好的治疗关系。
薪水与治疗品质的部份......
嗯......
有点难启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