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反对这个8周内提案
但我想提另一个提案:
合意性交怀孕者,若女方选择生产,
男方须负担一半抚养费用至小孩成年
(可比照欠债由法院强制扣薪)
并且搭配只要女方提出足够证据证明两人“可能”发生过关系就可以强制验男方DNA,不枉不纵
小孩又不是女方一个人就生的出来的,凭什么责任都在女方?
至于非合意性交?这是犯罪行为该由法院处理
※ 引述《suction (suctionunit)》之铭言:
: 没怀孕过的人应该不清楚,
: 觉得应该分享一下8周这个时间点为什么很扯,
: 才不会有人说出“有两个月时间考虑”这种话。
: 怀孕的周数计算是以最后一次经期的第一天开始计算,
: 对经期跟排卵正常的人,
: 所谓的怀孕8周其实胚胎的出现才6周而已。
: 以我自己的经验是5周照到胚囊,此时只能确定有着床,
: 我7周照到心跳,大部分诊所在这个阶段能领妈妈手册,
: 有些比较严格的大医院会是12周左右给妈妈手册,
: 第一次产检大概在12周左右,
: 这次会做的是血液常规检查、B肝梅毒爱滋病等等,
: 在第一次产检根本看不出胎儿是否有健康状况或遗传疾病,
: 何况是啥都不能做的8周,
: 这个时候说不定连怀孕症状都不明显勒,
: 我能在5周发现怀孕是因为积极做人,
: 预定应该来月经的前后就一直验一直验,
: 不然在当下我也是没有怀孕症状的。
: 总之这个公投,又是一个在骗不懂细节民众的题目,
: 事实上这个组织这样推,就是想要让女性“不能堕胎”,
: 不管这个胎儿可能有遗传疾病或罕病或是被强暴的结果。
: 喔对了刚刚查了一下,是挺韩的基O教,
: 嗯…该说不意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