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恋上房东设局摩铁分手砲 “出来做最后一次,做完就不是朋友”
记者黄翊婷/台北报导
新北市杨姓OL自2015年5月起向纪姓房东租屋,没想到两人因此擦出爱的火花,还在住处
发生6次性关系,后来房东想结束这段恋情,她不满人财两失,不仅把嘿咻的讯息传给纪
妻,还持续以电话、短信骚扰,要求到摩铁发生最后一次性行为,最后反而吃上相奸以及
恐吓罪,被高等法院法官判处5月刑期,可易科罚金15万元确定。
判决书中提到,杨女因为不满纪男不愿意离婚,还逐渐疏远,于是将两人嘿咻的讯息透过
LINE告诉纪妻,虽然男方有意赔偿600万元的基金债券,但她还是不甘心,并持续以电话
或短信骚扰,最后才在2018年2月12日提议“好聚好散”,约定在摩铁发生最后一次性关
系就结束这一切。
然而,这其实都是杨女设下的圈套,她事后将纪男谈论婚外情的对话截图PO上脸书,不仅
与纪妻的亲友留言互动,包含“她怎么会想知道她老公跟我上礼拜一去了Hotel,还希望
阿姨转达呢”、“(我是)被她老公玩的”等话,还威胁要打电话到公司说出这段丑闻,
闹到纪妻离职。
一审新北地院法官认为,两人曾在吵架时提到“恨不得告诉别人我们去开房间做爱”、“
出来做最后一次,做完就不要联络,不是朋友了”,杨女并未反驳发生性关系这点,可见
两人的确有不正常的交往,而她不知反省,还反过来骚扰愿意原谅自己的纪妻,甚至波及
无辜亲友,因此依相奸、加重诽谤以及恐吓危害安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月、4月以及
3月,合并应执行刑期8月。
不过,这起事件上诉至二审,高等法院法官认为,杨女虽然辩称打电话给纪妻只是发泄情
绪,但她的确造成当事人心生恐惧,这部分已经触犯恐吓罪,最后依相奸、恐吓罪判处5
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罚金15万元确定。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910/1532214.htm?ercamp=hot_news
心得: 600万不能买断感情。
喜欢一个女生,更不能说来就来,说走就走。
替台湾女生心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