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kukuba (不去拥有,就不用怕失去)
2019-08-31 16:36:49上份工作八九年从来没有健检过
这份工作三、四年就要健检两次
刚爬文还看到劳基法说员工不可拒绝
不然还会被罚钱=_=
想请问是从什么时候开始
法规有规定这条的?
谢谢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9-08-31 16:49:00
自费就不好了
楼主:
kukuba (不去拥有,就不用怕失去)
2019-08-31 16:50:00一直都有?所以是前公司……另更正:员工体检不是规范在劳基法.而是劳工健康保护规则第11条不好吗?应该是说健检资料都给雇主看光,觉得休夸美送XD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9-08-31 17:08:00
无聊人就会去偷看吧,正常应该是直接发给个人
一般健康检查检查年限(劳工健康保护规则第11条规定)1.年满65岁者,每年检查1次。2.年满40岁未满65岁者,每3年检查1次。3.未满40岁者,每5年检查1次。5.从事特殊作业者1年应接受1次特殊健康检查。
作者:
jpnldvh (儿子长得像隔壁老王)
2019-08-31 17:11:00公司付健检钱的话算福利吧?
人资至少要看总表 有三、四级管理的要安排复检写报告的不是人资就是公司里面负责劳安的要做
作者:
pujos (lks)
2019-08-31 17:13:00我们公司会先发给小护士—///—洨秘密被看走我还没听过人资看的,她看得懂吗…